审计报告无法作为影视剧制作成本的认定依据,最终成本应如何酌定

2023-01-12   cos老撕鸡

原标题:审计报告无法作为影视剧制作成本的认定依据,最终成本应如何酌定

如何确定该剧的实际制作成本?

其次,甲无法提供所有项目的合同及支出凭单,对于制作成本,无法准确认定,只能依据甲提供的证据进行酌情认定。

再次,甲负责该电视剧的拍摄制作,同时管理投资,负责财务账簿,对于制作成本,甲应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部分支出项仅能提供费用清单无法提供全部合同及全部银行转账记录,尽管达不到证明标准,但支出若符合常理,可以作为酌定的参考,对其支出金额可酌定支持。

第五,部分支出项中,合同与转账流水不完全对应,可将合同载明的内容作为计算支出的参考。

严格来讲,为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合同、支出凭证和发票三者均应举证。合同用于证明交易的性质和资金的用途,支出凭证用于证明资金支出的事实,发票用于证明收取资金一方对所收资金性质的认定。诉讼中,如一方证明律师费支出,需提供律师代理合同,银行转账凭证以及发票,通常三者齐全才能达到证明标准。在电视剧拍摄中,财务管理存在并不规范的情形,证明标准可适度调低。有时小额支出可能为提高效率而未签合同,如短期租车,有些劳务是日结薪酬,存在只有支出凭证或收据而无合同的情形,但该类支出确实为电视剧项目支出。反之,如果有合同而无票据,无法确定是否支出的事实,合同较票据的证明力其实更低。

在影视拍摄制作中,能够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票据,具有最高的证明力,能够确定支出的真实性,可以作为成本支出的依据;能提供有效或规范的票据但无合同,证明力次之,若能显示支出用途且确为项目所需,可推定支出的真实性;仅能提供合同无对应的票据,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当事人的解释,酌情推定支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