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处理高育良为什么那么麻烦?毕竟他只是省委副书记
在剧情的最后,终于是轮到了高育良和侯亮平的最后对决了,当时,我还以为高育良还能再次开脱,他的雄辩一开始把侯亮平都给整不会了,最后,侯亮平直接放大招,把高育良在吕州的五百万别墅和在香港的2亿港币的信托基金拿出来说,这下,高育良即便想狡辩也诡辩不了了,因为他和高小凤的事实婚姻,直接就把他彻底打垮了。
可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当侯亮平击败了高育良之后,处理高育良的人,并不是侯亮平的反贪局,也不是田国富领导省纪委,而是中央下来的巡视组,是巡视组的人来处理高育良,而且后面立案审查的是中央纪委,这就让不少观众产生好奇了,为什么处理高育良要那么麻烦,居然要让中央来处理?
起初,之所以处理高育良那么麻烦,这就不得不牵扯到我们干部队伍里面的管理问题,很多人觉得高育良是省政法委书记,因此,管理是归省纪委和省委常委管理,其实不然,按照我们干部队伍的管理是逐级管理,啥意思?就是省市县,县一级的领导班子成员,归市级管理,但一把手和二把手却是越级管理,是属于省管干部,而市委只是代管而已。
但这里的问题在于普通地级市的领导干部一般是归省委管理,而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一把手,却大多数都是归中央管的,不然,剧情里面的李达康为什么不会有麻烦,因为省委没办法撤职他,他是属于中管干部,啥意思?就是他们的组织人事,不在省委,而是中央,中央负责管理这些领导干部的人事权,这么说,大家明白了吧。
而回到高育良这边,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在汉东的官场上面,高育良是属于三把手,权力和地位可一点都不差,但这里牵扯到了一件事情,就是高育良他是归中央管的,并不是省委管理,他也属于中管干部,一般地区的领导干部大多数都是属于这样的情况,尤其是省一级的领导干部,那更是属于中管干部,处理和解决他们,都是由中央来负责的。
剧情里面的省纪委,一般都是属于同级监督,啥意思?就是他们只有监督权,一旦查处他们的话,就必须由中央的人来负责,这里的情况就很正常了,剧情里面的田国富把问题反映给了巡视组的人,巡视组的人再将高育良带走审查,所以,处理高育良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情,需要牵扯到很多的人和事,不过,大家以为高育良进了监狱就会很惨,那是大家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