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原里美:交往1年的“不成文规定”,不是愚孝,是另一种责任

2023-06-13   爱你三年

原标题:石原里美:交往1年的“不成文规定”,不是愚孝,是另一种责任

文|阿莎普#情感观点#

石原里美急着结婚的原因曝光,据说,她为了让曾经罹患癌症的母亲能够看到她成家,定下了一个“交往规定”,只要交往1年没有要结婚就分手。

因此,会有一些观点不同的人,认为她不应该愚孝,应该为自己而活。石原里美这样的婚姻观,看似像一个”不成文规定“,但,并不是愚孝,与她而言,是另一种责任。

她所说的交往一年,其实是非常合理的,她不是受到父母的催婚而结婚,也不是纯粹的为了满足母亲的愿望,而结婚。

她是自己选择的另一半,然后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那么在这个恋爱的过程中,也就是相互了解的一个过程。只不过,有些人谈恋爱是顺其自然,而石原里美是有计划的谈恋爱。

年龄成熟的男女朋友,一年的热恋期结束,倘若没有结婚,或者是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可能就是不太合适,也可以说,就是即将面临分手的结局。

在《亲爱的自己》电视剧里,顾晓菱和魏尚谈恋爱,是奔着结婚去的,可是,很快她就发现魏尚并没有和她结婚的打算,所以,她果断选择分手。

两个人能够合眼缘,相知相恋,必然是因为对方身上,有吸引自己的地方。就像顾晓菱一样,她拜金,所以,她看魏尚有钱,就选择和他交往。

但是,如果相处几个月下来,发现没有未来,分手就是最佳选择。

正常情侣恋爱一年,还没有结婚,也就是说双方都没有达到,让彼此满意到,愿意相伴一生。

面对婚姻的选择,如果说只要交往一年没有要结婚,就分手,也是代表着,如果两人交往了一年,感情不到位的话,还是会分手。

石原里美的观点,并不是因为要结婚而结婚,相信她是因为合适,而决定结婚的。况且,恋爱的长短也决定不了婚姻的幸福。

石原里美:交往1年的“不成文规定”,不是愚孝,是另一种责任。

就算没有母亲患病,我觉得交往一年,也应该判断出对方,适不适合结婚了,不结婚就分手很正常,女人的青春没有几年可以消耗。

先前受访时石原里美曾表示,子女要在父母离世前,让他们看到孩子有幸福的归属,才算是尽孝。这番话引起的热议,会让很多人觉得她没有在为自己活着,而是为了母亲而活。

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我们不是一个人,有家庭,有父母,有亲人,我们就不可能做到,只为自己而活,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要为亲人付出的。

所谓的女人应该为自己而活,一般指的是结婚后不能失去自我,在经营好婚姻的同时,也要经营好自己,但并非是对家人不管不顾,只管自己。

如果结婚的两个人是彼此相爱,即便是为了让母亲看到自己成家,那也是好的。人生在世,牵挂的人那么多,不在乎家人的感受,只为自己而活的想法,也不太可能。

其实到了一定年龄,很多人都会被父母促使着,做出结婚的决定。

无论是父母给制定计划,还是自己制定,目的都是一样的。

人到了该要结婚的年纪,不管是不是父母催促,自己也应该大致有一个对未来的规划,遇到适合自己的人就谈恋爱。相互了解的过程中,慢慢就会觉得是否要结婚。

像石原里美所说的交往一年,不结婚就分手的规定,如果能满足母亲的心愿,也适合自己的话,岂不是很好的现象。

有时候,父母的愿望是很重要的。大部分父母到了一定的岁数,或者身体不好的时候,最担心的就是自己不能看着儿女成家。

让儿女成家,其实并非父母有多自私,他们是希望自己不在了,能有个人可以在生活上照顾他们的儿女,这也就是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女能遇到一个良人。

石原里美,她并不是在被父母催婚的情况下做的决定,而是她自己愿意用这样的一个观念,来约束自己,那如果能够在这个基础上,又能让母亲心满意足,对她放心,何乐而不为呢。

自己的幸福和父母的心愿是相同的,能让父母宽心,也不一定自己就过得不幸福。而且,让父母看到自己过得好,也是一种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