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安置点水电上户费用为什么这么贵?

2019-11-03     赣州本地资讯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

安置点作为南康一大特色

深受很多家境不是很宽裕的家庭青睐

但是其中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

为什么安置点水电上户要比一般小区贵那么多?

通过下面这个回复

或许能解开你心中的疑惑

尊敬的贵公司:

近年来南康区安置点的房屋水电上户要8,9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会让上户费如此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解决上户贵的问题,还望相关部门把费用降下来。谢谢!

网络配图

南康区政府办 回复:

经了解,网友购买的为安置点某安置户(网友不愿提供其具体信息)套房,双方私下签署购置协议,该安置点为南康区发办统一安置,每个安置户均取得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协议,但自建套房无法获得产权证,实属小产权房。

网友反映的该片区安置点仍由安置点专变供电,变压器产权所有人为街道开发办,安置点地块暂由开发办抄表收费,并非供电公司客户。目前,开发办已统一投资建设该安置点配电工程,含变压器及户表工程,其中变压器已布点建设到位,但属专变,暂未移交;户表工程正在办理,暂未开工建设。



经开发办工作人员证实,安置点户表工程依据政府提供的安置协议进行申报,即一份安置协议仅同意申报一块单相、一块三相电表(商铺用电)。相关依据:一是中共南康市委办公室于2013年下发的《南康市家具企业用电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办字[2013]102号),对居民生活用电提出以下明确要求:居民生活、商业经营、农业生产、农村公益类事业办理临时用电、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性质等业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经过认真查核后方可接受申请办理用电:居民身份证;房主本人房产有关证明(没有房产证的可提供土地使用证、经市政府审批的建房用地申请表、拆迁安置协议、市政府抄告单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中一种合法证明资料)。二是《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规定:办理居民生活用电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与产权人一致的用电人身份证明。综上,网友购买的房产属小产权房,无房屋产权证明,如无政府审批的合格证明材料,供电公司可不予受理其一户一表申请。

对网友反映的电表上户要交八、九千一事,实际为房东(安置户)自行与其商谈进行户表改造的费用,无任何供电公司人员参与,实属房东个人行为。

区供电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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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问政赣州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e0rTMm4BMH2_cNUgky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