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个别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月11日16时许,柳梧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掌握到:刘某、王某两人在某小区物业微信群里发布了一则与疫情相关的虚假消息。
掌握此情况后,柳梧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依法将两人传唤至大队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审讯,两人对自己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消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柳梧新区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时,刘某、王某两人已将发布在某微信群的虚假消息删除,并主动在微信群内进行了解释说明。
疫情当前,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行为。在此,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科学防治,齐心协力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