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案件59件313人

2019-11-26   中国网城乡中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现场

  中国网11月26日讯(辛闻 邓彭生 周志华) 截至目前,广西河池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59件313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4件552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144人,涉恶案件36件408人,法院判决22件34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法院判决2件2人。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池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注重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司法办案,促进综合治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一是坚定政治自觉,周密部署。及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和专职人员。制定市级院领导“包院包案”责任制、县级院领导“包片(包乡村)包案”责任制,压紧压实各级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先后召开22次党组(扩大)会议,10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专项斗争工作和重点案件。在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期间,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于2019年 4月底5月初开展层层谈话,与500多人次检察干警谈话,实现了全市两级检察干警谈话全覆盖。

  二是依法办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严惩“保护伞”。坚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每起涉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监督涉黑恶案件1件1人,纠正漏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19人,追诉涉黑恶漏罪漏犯5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份。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313人,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44件552人,其中涉黑案件8件144人,涉恶案件36件408人,法院判决22件345人。

  三是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主动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以及近五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故意伤害案、聚众斗殴案等涉众案件“回头看”,共排查案件1100多件。如罗城县院在莫某栋等30人涉黑案向监察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4条,监察委调查后对涉案公安民警党政纪处分12人。巴马县检察院在蓝某军等48人涉黑案向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3条。对在押涉黑恶嫌疑人、涉黑恶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开展谈话教育,鼓励检举揭发。两级检察院共向相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线索65条,移送保护伞线索48条。监督公安机关对两名黑社会组织领导者、组织者个人财产的侦查,公安机关在案件判决后进一步查封邱某等人财产2000多万元,并移送法院。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法院执行生效判决依法没收上述所有财产。

  四是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沟通,进一步完善“保护伞”线索摸排、核查、移送和反馈机制,对纪委监委移送的“保护伞”案件集中力量审查,快审快诉。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保护伞”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法院判决2件2人。如金城江区检察院院办理的莫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于7月30日获法院当庭宣判,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