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酒驾:“没想到喝了酒就是酒驾”

2019-07-22     贵阳晚报

7月21日晚,遵义高速交警四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车行为。该车驾驶人,是今年1月才领的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司机称,他并没想到“喝了酒就是酒驾”。

7月21日晚上20时30许,遵义高速交警四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江习古高速公路辖区习水县古鳛国南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渝A牌号的小轿车驾驶人岳某,被民警用便携酒精测试仪检测出存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经进一步检测,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确认其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这一结果,岳某没有异议。

岳某交代,当天下午18点30分左右,他在习水县寨坝镇朋友家喝了酒。20时左右,岳某以为高速公路不查车,于是驾车从寨坝载着朋友去该县温水镇亲戚家。“没有想到,喝了点酒就被查出酒驾。”岳某说。

据悉,岳某是今年1月才领取的驾驶证,2月份买的车,目前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民警对其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的处罚。他因驾驶证被注销,还需重新报名考试。

贵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忻玖 |审校:兆赫 |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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