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消息:由于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西庄镇南赵村集体土地建设污水处理站,近日,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近日被韩城市自然资源局罚款13.9326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
处罚信息全文如下——
违法事实:
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用西庄镇南赵村集体土地建设污水处理站。
处罚内容:
1.没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1.04亩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地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陕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3-71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3.9326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18
处罚机关: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581752111870Q
数据来源: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据爱企查显示,韩城市杏树沟联办煤矿成立于1995年7月9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韩城市西庄镇王河村马沟渠,法定代表人为薛彦武。
(来源:信用中国、爱企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