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敲定
一年级班容量不得超45人
7月24日,记者自我市潞州区2019年小学招生和小升初工作会议获悉,该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已敲定,今年该区将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切实规范小学招生行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1 满6周岁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2019年潞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小学入学条件为:凡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潞州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报名时要向学校提供《居住证》《居民户口簿》等资料。《居住证》签发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2 户址分离应按家庭实际住址为准
属潞州区户籍(常住人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住址(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全部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以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常住人口“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的基础上,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一年以上可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的水电暖缴费凭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属潞州区户籍,但没有《房产证权(所有)证》及相关证明的家庭,家长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的学位不满的学校报名入学。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潞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余额学位的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办法》还对特殊儿童入学以及政策照顾对象进行了规定,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管理,招生工作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统一报名时间、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
3 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5日
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潞州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学校签发。8月10日各学校携带学生信息登记表领取相应数量的通知书,8月15日各学校将入学通知书发放到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8日进行均衡编班。8月3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到。
《办法》规定,要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一年级标准班额不得超过45人。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严禁任何学校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办理空学籍;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丁德令)
来源:上党晚报
编辑:韩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