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一类特殊人群,她们在患感染性疾病时,也需要使用抗生素,但是目前绝大多数抗生素对胚胎及胎儿有许多不良影响,所以常常遇到孕妇或家属咨询,哪些抗菌药可以用,哪些抗菌药不能用?
今天我就统一为大家进行解答,尤其是家有孕妇的朋友圈们一定记得收藏起来哦!因为不仅关系到孕妇的健康,还关系到宝宝的健康!
要了解这部分内容,就必须要熟悉FDA关于孕产妇用药的分级标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等级分为A、B、C、D、X五个级别:
1、氯霉素类
氯霉素类在肝脏内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经肾脏排出。它能经胎盘转入胎儿体内,因胎儿肝内酶系统不健全,肾脏排泄能力差,如果用氯霉素易导致体内蓄积,易产生“灰婴综合征”。
表现为发绀、呼吸不规则、呕吐、腹胀甚至循环衰竭而死亡。还可损害胎儿造血系统,引起胎儿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缺乏或再生障碍性贫血。因此孕妇禁用。
2、四环素类
四环素类是典型的致畸药,在孕早期使用会导致胎儿四肢发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它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并影响胎儿牙齿发育,导致胎儿发生先天性白内障、乳齿发育异常、乳齿黄染;孕晚期引起乳齿及骨骼四环素沉积而呈黄色,并可导致孕妇暴发型肝功能衰竭、肾功能失调,因此孕妇禁用。
这类抗生素主要有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等。
3、磺胺类
复方磺胺甲噁唑(复方新诺明)易透过胎盘进入胎体,与胎儿血中的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使血中游离胆红素增高,易引起核黄疸,因此孕妇禁用。
4、甲硝唑
甲硝唑对滴虫和厌氧菌感染有良好疗效,但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因对啮齿类动物(如鼠)有致癌作用,对细菌有致突变作用,故认为对胎儿可能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禁用。
5、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
如诺氧沙星(氟哌酸)、环丙沙星等。这类药物对胎儿虽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可干扰DNA的合成,故妊娠早期不宜使用。其次,喹诺酮类药物会导致跟腱断裂,孕妇不宜使用。
其次,还有一些药物也会对胎儿及孕妇有一定的影响,如两性霉素B、灰黄霉素等,对神经系统、血液、肝脏和肾脏有较大的毒性。灰黄霉素对胎儿有致畸作用,也可能引起流产。
1、β-内酰胺类
绝大部分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其它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抑制药,属于B类。
本类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
2、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阿奇霉素,属于B类。
提醒:红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长期使用。虽未证实,但有资料显示: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
3、林可酰胺类
林可霉素(洁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可通过胎盘并进入乳汁,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相对安全。
最后我总结一下:那种怕影响胎儿而拒绝用药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孕妇生命有危险,胎儿还谈何安全。所以,在孕妇用药的问题上,应分清矛盾的主次,全面兼顾。
如果孕妇持续发烧,或者患有癫痫、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疾病等,应该及时就诊,医生可以选择既治疗孕妇疾患又对胎儿伤害最小的用药方案,尽快恢复孕妇健康才是最有利于胎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