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腊八就是年,
眼看着春节越来越近了,
大家的年货、年宵花、烟花爆竹等
过年必备品都置办齐全了吗
最近,有网友跟小编爆料,
自己朋友圈的微商们年前
也都是铆足了劲儿开始上新了,
卖年货的、卖保健品的,
甚至居然还有卖烟花的
!!!
注意!敲黑板划重点!
以上行为是违法的!
要知道,相关法律规定,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前,据媒体报道,
青岛市民孙某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私自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最终,青岛市公安局
责令孙某停止非法经营活动,
作出处2.2万元的罚款,
并没收违法所得8059元的行政处罚。
图源网络
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再次提醒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
遵纪守法,平平安安过年!
来源:大潮网、天天看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