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目由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和博州司法局联合播出
《997说法时间》
参播单位:博州司法局
参与方式:热线 2320111 2320333
微信公众平台:博州零距离
欢迎拨打热线和微信留言咨询法律问题
直播瞬间咔嚓
主播:夏天
参播嘉宾:新疆振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阿木尔达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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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体系服务的组成部分。
通俗来讲,法律援助就是为经济能力较弱、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提供法律帮助服务,通过法律援助,当事人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保障。
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经济困难状况说明表,如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备注: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个人核实有关情况);
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当有法律需求时应该在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实在不清楚在哪个办案机关受理的,可以到就近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指导和帮助。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也可获得法律援助的指引和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
受援人需要履行什么样的义务?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
受援人应当向法律援助人员如实陈述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情况,及时提供证据材料,协助、配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997说法
有法律援助诉求的朋友们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前往:
- 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南城锦绣路2号楼1楼,电话:0909-2288148);
- 精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司法局2楼,电话:0909-5330148);
- 温泉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东路温泉县司法局1楼,电话:0909-8226503)进行咨询。
文:古丽巴努·库尔班
视频拍摄、剪辑:欧优特
博尔塔拉融媒体中心出品
监审:姜远海 编审:郭致汝 欧登 编辑:古丽孜热 责编:彭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