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六点
义乌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
50余名执行干警
在此整队集结
分队奔赴大陈、苏溪、佛堂等地
一场针对涉民生案件的
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展开!
请看小编从前线为你带回的消息
此次行动,还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和3名政协委员一同参与见证。
案例前瞻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段某与被执行人黄某、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黄某在某民办书画培训中心上班,2018年9月19日晚,黄某驾驶培训中心老板陈某的小轿车在送学生回家路上与段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交通部门认定黄某负全责,后经法院判决,陈某、黄某另行连带赔偿段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2696.9元。判决生效后,陈某、黄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后,陈某、黄某仍一直未有履行,义乌法院对陈某、黄某采取了失信、限高、网上布控等强制执行措施。
案例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朱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王某与朱某劳务合同纠纷,于2017年2月24日经义乌市佛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欠王某挖机费用11400元及利息,于2017年3月份开始每月支付2000元至付清为止,利息部分王某自愿放弃,但朱某未主动履行。该案立案执行后,义乌法院向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但朱某逾期未履行且未报告财产情况,后义乌法院对朱某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
上述两案均已纳入此次专项行动中,究竟能否成功抓获被执行人呢?
现场情况
执行干警已就位!
警车已就位!
出发!
雷霆行动下
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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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近年来,义乌法院对涉民生案件设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慈善救助,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行动,是义乌法院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的具体举措。接下来,该院还将持续加大对重点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失信者始终是寸步难行的
最后
让我们一起为
执行干警们
竖个大拇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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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义乌新闻》
记者 | 陈义园
编辑 | 张静恬责编 | 厉倩雯
编审 |金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