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监发布禁止使用“生鲜灯”提醒告诫书
2023-11-03 17:37·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讯 伦艺菲、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生鲜灯”将于12月1日全面禁止使用,为防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专门用来给生鲜食用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照明等设施(俗称“生鲜灯”),11月2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南昌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即日起开展使用的照明设施自查,如存在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一律停用并更换照明等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等设施。
《告诫书》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等设施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消费者如在12月1日后,发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仍在使用“生鲜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郭宁
值班编委:黄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