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平江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平江县审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四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欧阳四清在担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兼县政务中心副主任,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等人赠送的礼金共计4.4万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4年3月14日,欧阳四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涉案资金予以收缴。
02
平江县板江乡星月村党支部书记李顺初等人违规吃喝问题。2017年至2020年,板江乡星月村村支两委通过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10.3万元用于支付违规吃喝等费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任星月村报账员李永祥、党支部书记李顺初等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李永祥、李顺初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1日,李永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顺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余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03
平江县福寿山镇百福村原村委会主任欧永红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时任福寿山镇百福村村委会主任欧永红在担任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为承接福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向时任福寿山镇党委书记林某(已另案处理)赠送礼金1万元,高档白酒4瓶和高档香烟4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11月24日,欧永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财物予以收缴。
来源:清廉平江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d2164b236050ddcf5e3aa7715ac716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