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梁上发现“宝贝”,户主拍出460万,专家却说“私人无权处理”

2020-10-06     老吴说文化

原标题:房梁上发现“宝贝”,户主拍出460万,专家却说“私人无权处理”

对文玩古董有研究的朋友或许知道,圈里有“秦铜汉玉”之说,如果从考古文物的角度看,还应有后半句,即“唐金宋书”;当然,或许有朋友至今还有几件传家宝,这点算不上奇怪,但如果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家里忽然出现了“宝贝”呢?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在一处老宅整修的时候,房梁上就出现了一本价值数百万的“宝贝”;或许有朋友以为这是“天降横财”,但其归属问题却引出了一场争议。

这件事发生在福建福清县,去过的朋友或许知道,这里不仅风景优美,气候宜人,而且至今还有不少古色古香的民居老建筑,转一圈颇有种“穿越”的感觉,其文化底蕴可见一斑;当然,也有些古老民居较为残破,因此也有对外出售,其中有一处就被张先生买了下来。实事求是的说,这处古老民居没什么特别之处,虽说始建于明代,但今天已是残破不堪,张先生也是因为工作原因才“不得已”买下;本来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就在老屋修缮时,张先生意外在卸下的房梁上发现了一处凹槽,里面似乎塞着什么东西。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张先生取出来一看,是一册被卷成圆筒的“旧书”,此时的张先生依然没有多想,毕竟这处老屋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这册“旧书”说不定是某一代户主的家谱之类;可仔细翻阅,书中内容不像是家谱,还出现了不少颇为押韵的诗词。张先生平时对古董也颇有兴趣,知道“书画文玩,书为首”的收藏价值,不免心中一阵兴奋;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不是很明白了“众所周知,名人字画的价值高,难道‘旧书’比古代字画的价值还高?”

说明一下,单纯以收藏的角度去看,“旧书”的收藏价值的确远高于古人字画。就历史来看,自秦始皇一把大火之后,世间存书就成了“宝贝”,并逐渐形成了古代的收藏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人藏书远比字画重视的多,至今还有多处古代“藏书楼”遗址;以考古发现看,古书收藏应始于汉代,兴与盛唐,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纸张和雕版印刷的出现,唐以后又逐渐出现了“版本”之说。简单地理解,所谓“版本”主要指的是书籍收录的文献多寡、校勘精劣的不同,主要有:足本、残本、精本和劣本之分,今天又增加了古本和今本之分,再往下分还有孤本和复本的差别。

当然,这里说的相对简单了许多,总得来说,古书以宋版尤为珍贵;再回到张先生偶然发现的古书上,请来几位朋友一起参详,其中一朋友看后两眼放光,连说“宝贝”。原来这本旧书的确不是家谱之类,而是一本名人诗集,叫做《南岳旧稿》,作者是宋代大儒“刘克庄”。熟悉历史的朋友或许知道,刘克庄虽然没有李白、杜甫这样的诗人有名,但在历史上也是一位名人儒士;史有“言诗者宗焉,言文者宗焉,言四六者宗焉”之说,简单的解释,刘克庄诗词、古史、四书六经无一不通。

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认为“这本书的珍贵之处就是因为刘克庄吧?”要说这本书的珍贵价值,当然和作者是刘克庄有一定关系,但却并非重点,重点在于这本书是宋版“蝴蝶装”。稍作解释,所谓“蝴蝶装”,主要是指将印有文字的纸面朝里对折,再以中缝为准,把所有页码对齐,用糨糊粘贴在另一包背纸上,然后裁齐成书;因翻起来犹如“蝴蝶飞舞”,故称其为蝴蝶装,也算是古人对纸质书籍的一项重大发明;就张先生这本书来看,关键还在于它是一册“宋版”善本,以古代对纸质书籍的划分,主要为:旧刻、精本、旧抄、旧校四类,一般又以元明时期的书籍为旧刻,当然在今天看来,只要是清乾隆之前的古书,基本统称为善本。

而“宋版”特殊之处在于,它出现与雕版印刷术的繁荣时期,也是今天考古发现中,仅存于世的年代最早的雕版书;不仅如此,《南岳旧稿》未见于历代书目,后世也未见翻刻,直白点说,刘克庄的这本诗集,是迄今为止仅此一部,基本认定为孤本。且不说《南岳旧稿》是不是孤本的问题,仅宋版在古代就有“一页宋纸,一两金”之说;据史料记载,明末崇祯年间,有藏书大家为搜求宋版书,在其藏书楼“汲古阁”门前挂出告示“有以宋椠本至者,门内主人计叶酬钱,每叶出二百,有以时下善本至者,别家出一千,主人出一千二百”。

这里有几个重点,其一“以叶(页)计价”,由此可知,宋版书在明末就如此珍贵,如果放到今天,其价值可想而知;第二个重点“一页千金”,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认为,这应该是以古代铜钱计价,这里就暂以古代铜钱为单位。按最简单的换算,一千铜钱等于“一贯”,一本书少则数十页,如此算下来,放在古代也称得上“价值不菲”了;当然,古代的一贯铜钱放到今天,想必圈里的朋友更清楚其价值所在。很快,有考古专家亲自登门鉴定,对古书连连称赞的同时,也有意劝说张先生能将书捐赠给博物馆,但被婉言拒绝;后经几次商讨,张先生以150万“转让”给博物馆,但专家方面仅愿意接受120万这一数字。

实事求是的说,张先生还是低估了这本书的价值,在以后的数次拍卖会上,《南岳旧稿》的价值屡被刷新,并最终以460万这一“天文数字”成交,据说今天数字仍在变化中;说到这或许有朋友会以为“这下博物馆要后悔了吧,但已经晚了”乍一看,事情到此应该告一段落了,事实却并没有完全结束。专家和博物馆方面又提出新的观点:《南岳旧稿》应属于文物之列,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张先生有捐赠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个人也没有权利进行私自处理。

或许有朋友不服“书是在自己家发现的,理应属于个人财产,张先生当然有权利进行处理。”乍一看,这种说法似乎合情入理,但这里还有个细节,老宅是张先生买来的;直白点说,老宅原主人并不是张先生,古书的原主人自然也不是张先生的祖上,因此理论上并不属于张先生的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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