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浠水县查违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对金河湾违法建设项目实行停水、停电、停天燃气、停物业服务、停电梯措施。
地处翟港路的金河湾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擅自对外出售违法建设的房屋。目前已在物业处拿到钥匙的住户有5户,其中2户入住,3户正在装修。
据了解,该项目建设地上31层,基底面积750.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994.2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终止日期为2055年8月7日。楼盘第一、二层为商铺,第三层为办公用房,第四至三十一层为商品房,共有商品房84套。
县查违办多次发出公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违法建设房屋或进场装修,但部分市民、业主仍抱有侥幸心理,购买并装修房屋。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保障市民合法权益,降低社会风险,避免群众损失进一步加大,县查违办牵头组织发改、科经、住建、水利、公安、城管执法、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燃气公司等职能部门对金河湾的违法建设房屋实行停水、停电、停天燃气、停物业服务、停电梯等“五停”措施,当场对违法建设项目的各个入口、设备管理房间、设备控制台予以查封,拍照存档。一经发现损毁封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业内人士提醒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商品房预售必须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业内人士提醒: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可能存在4种风险:
1.工程烂尾的风险
开发商明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售房是违法行为,仍然进行销售,有可能是资金实力不足,就有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工程无法完成的风险。
2.无法验收无法办证的风险
如果前期存在土地使用权不合法(例如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楼)、不符合规划或审批手续不齐全等因素,即便完成工程,也有可能无法正常验收,自然也就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3.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
由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部门是禁止其进行销售的,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时,并不能同步在房产登记机关进行产权预约登记(即俗称的网签), 更不能进行合同鉴证,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开发商一房多卖的风险就难以避免。
4.合同无效的风险
如果出现楼价短期飙升的情况,开发商有可能会反悔,它可以用合同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定、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作为理由,主张合同无效,然后退回房款、收回房屋。购房者知道是没有预售证的房屋还购买的话,购房者也是存在过错的,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购房者也是要适当承担。
来源: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王路港 小浠综合
编审:黄习文 郭斯 编辑:春霖 韩菁 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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