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0月30日,由荣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赵建、邓飞、侯志鹏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狩猎、抢劫一案一审宣判。
公诉人指控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赵建、邓飞、侯志鹏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组建大建装卸队,并以此为依托,吸纳被告人张德仓、张辉等多人跟随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赵建、邓飞、侯志鹏为首要分子,张德仓、苏文忠、于丰、张辉、魏凯、黄源磊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首要分子赵建等的直接指挥或指使下,在张德仓等的积极参与下,通过非法占有出海装卸作业工人劳动收入、打收条强立债权等方式,攫取大量非法利益;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狩猎、抢劫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法庭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宣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狩猎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赵建、邓飞、侯志鹏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期间,荣成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宣判。
来源 | 长安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