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雪落无尘
婚姻里承载着社会道德,责任和义务。作为成年人,经营好自己的家庭,让家人有安全感、幸福感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学家研究表明,与其把对美好婚姻的憧憬,放到下段婚姻里,不如经营好目前的婚姻。
因为,离婚难逃下面四种结果:
一是比上一段婚姻还惨,两人互相折磨;二是依然各奔东西;三是搭伴过日子,没有争执也没爱;四是再碰到彼此相爱的人,但是可能性占比不到10%。
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工作压力大、孤单寂寞、家庭不和谐的情形。这种脆弱时刻,情绪上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甚至会做出一些破坏夫妻感情,破坏家庭的事。
情感专家曾说:“每个女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少女,希望自己被白马王子宠爱;每个男人心里,都住着一个男孩,希望有人崇拜和爱慕。”
所以,对自己的生活不满意,似乎已成为常态。
于是,心理学上的“契科尼效应”,便会体现出来。是说人们往往会对没有完成的事情,产生一种不甘心的心理状态,而且会贯穿这个人的内心。
恰如陈奕讯歌中所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起初,可能只是单纯地试探彼此的情义,想拥有“情之美”,到最后成为暧昧,自然就会影响到家庭。
剪不断,理又乱。一时的冲动,带来自己不能承担的结果,悔不当初。
人到中年,日子过得平淡,但请珍惜这种”平平淡淡即是真”的幸福生活。
为了自己,也为了家庭幸福,中年之后,三种人就算能见也别见,以免惹来麻烦。
第一:初恋情人,不必再相见
初恋情人,是在最美好的年龄,陪你一起度过浪漫时光的人。
社会太复杂,再也难有纯真。你可能,会怀念那个纯真岁月里的美好时光,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
有个结局不美的爱情故事。
男主大学毕业后,工作不顺利。在人生至暗时刻,一个非常喜欢他的女人,给了他帮助,两人结婚了。
女主事业顺利,但中年后遭遇丈夫的背叛,离婚了。
此时倍感孤独的女主,想起曾经的初恋情人对自己的一往情深,心里升起一点希望。她觉得,那个男人心里一定是有她的。
不出所料,男主心里真的很挂念她,似乎要重续前缘了。
但此时,男主的老婆异常敏感,她没有自信,非常害怕那个情敌。她歇斯底里地找女主的麻烦,闹得鸡犬不宁。
防患于未然,是我们处事的法则,婚姻上也是如此。
因为太多的教训,摆在人生的教科书里,我们不得不发起捍卫婚姻的“战争”。
在《人间》这档节目里,有个54岁的女人,婚姻生活不幸福,想方设法寻找自己的初恋情人。
但是对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不想再见她,她悲痛欲绝的找到栏目组。
主持人劝她说:“初恋情人,人家有家了,就不要再见了。”
其实就是这样的道理,为了家庭的和睦,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初恋”只适合放在心里,当作美好的回忆,不必再见。
第二:过去曾经有意,但没有得到的人,再也不要见了
心理学上的“未完结感情”,是说自己曾经没有完成,没有做好,突然中断的事情,即“想而不得”的事,都会有一种特别深刻的记忆和遗憾。
如果我们不用理智去克制,就无异于“飞蛾扑火”,引火烧身。
某领导,现在已是耄耋之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依旧是人们口中的“反面教材”。
他出生在农村,在高中当民办教师。他很喜欢女同学小娟,但小娟拒绝了他。
多年后,成为某单位领导的他,看到昔日自己曾追过的女神,依然在农村种地。
优越感爆棚的他,觉得自己显摆的机会来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帮小娟安排了工作。投桃报李,小娟便开始了和他不清不楚的关系。
之后,小娟的丈夫与她离了婚。她也不再满足于这种见不得光的生活,便开始吵闹着要他离婚娶自己。
他的妻子自然不愿成全,自己得不到便毁掉,向政府机关举报了丈夫的不法行为。最后,他落得个“晚节不保”的结局。
有些生活的“红线”,是千万不能触碰的。
面对人生的“有缘无分”,我们要有清醒的头脑,保持距离,保留美好。
闺蜜上大学时,有个男同学很喜欢她。那个时代的人,不像现在的年轻人这么敢于面对,两人并没有在一起。
毕业后,闺蜜在乡镇工作,周围很难找到一个与她思想对等的人。这时候,她时常想寻找那个男同学,但当时通信难,电话还没有普及,根本联系不上。
无奈之下,她匆匆与一个追求她的男人结婚成家,婚后生活一地鸡毛。
16年后,那个男同学来到她的城市出差,特意找到她。她才知道,其实那些年,他也在找她。
只是当时的条件太有限了,他好不容易打听到她的号码后,打过去她却换了号码。那些年,他们都在遭遇人生的动荡不安。
同学给她看了他手机里存的她曾经用过的五个号码,她的心里一阵阵的痛。
原本,他们是可以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的啊。
她多么希望,此时的他,仍然是单身或者离异后的单身,他们可以尝试重新开始。
但是,同学们才刚有了自己的家。她装着非常潇洒地吃饭聊天,不再有任何惋惜。
因为她知道,错过的,终究是错过了,她不可以去破坏另一个女人的幸福。或许,也是去破坏一份珍藏在心底的,美好的感情。
有一种爱,叫做“你若是幸福,我便可以放手祝福”。
所以,曾经想而不得的人,如果失去了该得到的时机,是可以留点距离,让距离产生的美,永远保留在心底那个最柔软的地方。
第三:婚外爱上的人,再见便是一错再错
恋人,本是一个很美的字眼。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恋人,应该是相互欣赏,相互信任,情不自禁相互拥抱的两个人。
但当今社会里,它扯上了太多的自私和利益。要么希望占有,要么希望获利。它不再是“情”,只是不正当关系的遮羞布。
之前网络上就有曝光,某领导遭到婚外恋人的举报。该领导把一名在校大学生发展成婚外恋人,利用职务之便和对方合伙开公司。
结果生意亏了,领导妻子举报女子。女子为了洗清自己,举报了该领导。
结局不言而喻,可见这个“情”字,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虽然这里说的是官场之事,但也折射出现实社会里男女关系阴暗的一面。
无论是影视作品里还是现实生活中,有关于婚外恋人的事例,举不胜举。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往往毁了安静幸福的生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种关系,要么捆绑利益,要么涉及利益,可见“情”非真情,是会成为一把悬在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
很多时候,人的感情是没有办法控制的。总会有一些闪光的异性出现在你面前,让你怦然心动,甚至情不自禁的爱上。
但对于有家庭的人来说,我们应当去控制这种情感。即便是有所心动,也要默默地放在心底,不能把它发展成婚姻之外一段既不道德,又会伤害到家庭的感情。
如果你已经踏出了第一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结束之后,那么就要学会让它翻篇。婚外爱上的那个人,一定要让他成为过去,不要再相见,以免错上加错。
歌德说:“人无国王,庶民之分,只要家有和平,便是最幸福的人。”
所以,人到中年,有三种人不能见了,冲动的代价你付不起。
愿人到中年的我们,在经历了纷纷扰扰的世间情、世间事、世间纠缠喧嚣之后,能远离那些会带给你麻烦的人,拥有最温暖的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