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买毒品后
在回家的途中着逮到了,
庭审时媳妇果断说
“法官大人,我是冤枉的
是我老公,都是我老公的错”
案件还原
2018年10月18日
在贵阳市云岩区金关一巷子口,
一对男女被禁毒大队警察蜀黍拦下检查,
从男子的身上搜出了毒品疑似物,
警察蜀黍当即对两人进行突审。
公诉人:被告人江某某承认其毒品来源系向被告人冉某某购买,并带领民警在被告人冉某某家中,将被告人冉某某抓获,并查获毒资18000元。
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被查获的毒品疑似物净重49.24克,
并检出其构成成分为海洛因。
被告人江某某承认他是名瘾君子,
10月15日是他让妻子张某某帮忙联系
卖毒品的冉某某,
准备购买50克海洛因
张某某联系了卖家冉某某后,
约定10月18日交易。
案发当天他与张某某在金关一家银行网点
取了19000元后去找冉某某。
哪晓得
买到毒品后,
走到巷子口时,
两人遇见了警察蜀黍。
然额!!
在法庭上,
被告人张某某却称自己并不知道!!
丈夫江某某与冉某某要进行毒品交易,
是两人拿出毒品时她才知道的。
你以为英俊潇洒的公诉人是吃素的么
公诉人小哥哥认为,
被告人张某某从一开始就知道江某某要
购买毒品并帮其联系了卖家,
并且一同去约定的地点购买,
其间还一同去银行取钱,
所以被告人张某某并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应当与被告人江某某同罪,
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
来源:贵阳网络广播电视台
编辑: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