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再发通告

2020-02-10   象山发布

各有关企业和市民朋友:

为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市政务办要求,现将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您通过“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 咨询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办。登录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www.zjzwfw.gov.cn或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进入(宁波-象山),点击首页“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办理。网上申报后,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办理业务。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进入APP首页--办事服务,选择或搜索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并查看事项详情,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政务服务事项的掌上办理。

助您轻松办事

3.自助办。“宁波办事”政务服务综合自助终端已覆盖县行政服务中心、全县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县人力社保局分中心、县公积金分中心等,向企业群众提供自助查询和业务申报服务,涵盖高频政务服务、社保、公积金、医院挂号、缴费等方面,企业群众可就近选择自助办理。

4.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请您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县行政服务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县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xx部门窗口,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5.咨询办。如需咨询,请您拨打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或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65733500)。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预约电话

二、对确需到中心现场办理的事项,请您事前以电话等远程在线方式进行预约预审后办理。我们将实行错峰错时办事,避免人群短时扎堆集聚。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急需的办事需求,我们将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中心仅开放西北门,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1.您在进入中心大厅前,请佩戴好口罩。

2.中心西北门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台,您在进入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我们将联系相关医疗单位进行隔离。

3.进入大厅后,请您直接前往对应的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并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4.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您进出大厅时间及活动线路进行记录,请您配合。

5.如果在中心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四、根据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要求,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业务暂停招标备案,已发出招标公告的暂停开评标。项目开评标活动一律暂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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