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省教育厅网站公示了云南省
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云南4所高校、6个院(系)入选
看看有你的母校吗?
云南省第二批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试点高校(4所)
昆明医科大学
曲靖师范学院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试点院(系)(6个)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
大理大学药学与化学学院
文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什么是“三全育人”?
“三全育人”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基本思路包括坚持育人导向和坚持问题导向。其中,坚持育人导向包括推动各地各高校全面统筹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的教育有机结合,使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把我们的特色和优势有效转化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能力。
基本工作要求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从学校层面,以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推动全体教职员工把工作的重音和目标落在育人成效上,推动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推动实现知识教育与价值塑造、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构建中观的一体化育人体系。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
从院系层面,充分挖掘各项工作蕴含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构建微观的一体化育人体系。
政策、经费保障
根据《“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将对委托开展试点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保障。经费专项专用,不得用于与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
对于试点高校,要求提供一定的政策保障、队伍保障和经费保障。其中包括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等。
对于试点院(系),建设要求包括全面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明确的政策要求和刚性指标;辅导员达到师生比1:200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有专职副书记;按照师生规模设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院系经费预算。
(云南网 综合自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教育部网站)
责编:郭韦 审核:资云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H-D_W4BMH2_cNUg8ho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