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州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始终保持高压态度,紧盯盗窃、“两卡”类违法犯罪,持续发力,打击处理多名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5月份,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核查一起“两卡”线索中,发现当事人徐某(男,29岁,安康市人)涉嫌盗窃,该徐于5月24日在网上贷款时,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出借给诈骗分子“跑分”,后该银行卡接收陌生人转来多笔涉诈资金共计3.5万余元。徐某便将收到的资金用于日常消费直至银行卡被冻结。经查,徐某共计消费1.2万余元,涉嫌盗窃罪,同时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6月21日,徐某被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违法嫌疑人徐某
2024年6月份,李某(男,22岁,西安市人)为介绍贷款业务拿提成,将自己的一张移动电话卡出借给陌生人员,后该人使用电话卡冒充网络客服拨打诈骗电话致使他人被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商州公安分局对李某非法出借电话卡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
2024年6月21日,民警在办一起“两卡”线索时发现张某、邓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使用的电话卡出租给陌生人使用,后对方使用该电话卡冒充网络客服拨打诈骗电话,致使他人被骗。张某、邓某分别获利400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邓某非法出借电话卡的行为分别作出罚款3000元处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实名认证的社交账户、支付账户,帮助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提高防范意识,严守法律规定,拒做“两卡”犯罪“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