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加强我县南河湖景区和阳明湖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等法律法规,决定对部分路段设置禁停,并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公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上午8:00—下午18:00陡水桥至京明酒店南大门,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二、禁停路段
1、南河湖旅游公路(省道S548)李田坑路口至陡水桥;
2、陡水街桥头至陡水电厂大门;
3、碧水湾停车场经阳明湖坝面至京明度假村南门。
以上路段为全程禁停,违者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启用电子警察路段
县公安交管大队已新增南河湖旅游公路(省道S548)南河沿湖停车场、南河旅游公路(省道S548)南河帆船基地、陡水镇政府、陡水镇主街陡水桥头、阳明湖旅游景区大门、月仔村村委会门口、阳明湖海事处、阳明湖办公处、阳明湖临时码头等9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摄录机动车在禁停路段不按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
四 、从2019年11月13日起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在上述地点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摄录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予以处罚。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单位能够理解支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听从交通警察民辅警人员指挥与管理,共同维护景区良好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二0一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地图:
一:限行路段
陡水桥至京明酒店南大门
二、禁停路段
南河湖旅游公路(省道S548)李田坑路口至陡水桥
陡水街桥头至陡水电厂大门
碧水湾停车场经阳明湖坝面至京明度假村南门
三、启用电子警察路段
南河湖旅游公路(381县道)南河沿湖停车场
南河旅游公路(381县道)南河帆船基地
陡水镇政府
陡水镇主街陡水桥头
阳明湖旅游景区大门
月仔村村委会门口
阳明湖海事处
阳明湖办公处
阳明湖临时码头
来源上犹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