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民法典出台以后,大家对于关于彩礼方面条款的修改,让很多人心生不满,声音大多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方面。
有些人觉得,限制彩礼很不公平,而有人觉得,彩礼没有一刀切禁止很不公平。
前者认为,彩礼本就是自古就有了,由来已久,这是传统,是民俗,也是女方婚嫁的保障,更是对女方家庭嫁女儿的一种补贴,限制了,等于就是让女方吃了亏,让女方未来在婚姻中越来越束手束脚,在婆家更是抬不起头来,无法享受到平等的家庭地位和话语权。
后者觉得,彩礼本来就是一种变相的要钱,存在即不合理,一份彩礼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不封顶,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可是这钱不给,人家就是不肯把女儿嫁给你,这分明就是把婚姻弄得很势利,很物质,还很伤害感情,多少都不应该给,就应该直接取消,这样才能让如今有些乌烟瘴气的婚嫁市场得到整顿,让男方获得公平。
大家觉得如何呢?彩礼应该给吗?还是应该直接取缔呢?
我个人冒大不为说一句话,其实我个人认为,彩礼该给,但也可以不给。
啥意思?我说这话并不是墙头草的意思,更不是“端水大师”,而是事实如此。
彩礼该给,是出于男方的诚意,也是尊重传统风俗的一种表现。有人可能会说了,彩礼代表诚意,你这不是在胡闹嘛,那些要高额彩礼的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人家才会要高高的彩礼,因为彩礼给的越多,诚意才越大嘛,这简直就是在助长高额彩礼的气焰。
并不是这样的,是诚意,但这份诚意重要的地方是如何去看待。诚意并不能跟彩礼的数额直接挂钩,但可以和给彩礼这项仪式有联系。
数额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给。听明白我的意思了吗?给多少无所谓,在自己家能力范围之内,给出一个能够负担得起的数额,这份价格合理的彩礼,才是应该给。
彩礼也可以不给,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当受到经济条件限制,给不起彩礼的时候,勉强给了会面临负债,甚至会让家庭致贫,那么就可以不给。
二是,当对方提出了不合理的彩礼数额,给不起,或者是给得起但不想给,不合理就是不合理,那还是可以不给。
即便女方可能会不高兴,甚至会毁了婚事,但是婚姻本来就不是强买强卖,是你情我愿,对方可以提出不合理要求,可以硬性要求彩礼,但你也可以拒绝,不结婚,未必就是坏事。
彩礼应该给,也可以不给,该给的时候给,不该给的时候就不给,但是呢,我也想说上一句,该给的时候不给,不该给的时候给,都是错的。
正常合理的彩礼,不给,这就不是彩礼的问题,而是家庭风气,家庭成员人品的问题了。不该给的时候,给,这也不是人家提出不合理要求的锅,人家人品是有很大问题,但最终是你自己太过于想要促成结果,忘记了自己还有选择权这回事儿。
人人都婚姻都有选择权,没有所谓的主动权就一定占据在某一方的手中,有时候因为感情,因为前期的付出,我们才会做出不正确的举动,忘记了自己并非没有权利在手中。
姜舒和相恋五年的男友准备结婚了,双方的父母目前正在一起热烈讨论两个孩子谈婚论嫁的事情,然而谈了两次,都没有谈拢。
谈婚论嫁,谈的是啥,论的是啥,大家都知道,大头主要还是彩礼方面,姜舒家的家庭条件还算可以,男方家也和姜舒家差不多,都是独生子,经济条件不说多好,但至少也算得上是不愁吃喝的。
姜舒的父母呢,基于当地的彩礼均价,再基于对方家庭的经济条件做考虑,最终定了十万彩礼。也明确表明了,这钱肯定会随着女儿嫁过去带过去的,娘家一分也不会要。
然而男方父母一听便咋舌,觉得太多了,说要回去商议商议,于是呢,第一次谈婚论嫁就这么结束了。
第二次谈的时候呢,男方父母还是就彩礼表达了他们的态度:“房子我们家负责了,首付一交,装修一桩,再办婚礼,已经是很大的数目了,这彩礼钱实在是掏不起。”
男方也不说能掏多少,按男方家的说法,是一分也掏不出来了。
第二次谈婚论嫁,有这么无疾而终了。
回家以后,姜舒和父母商量,彩礼这钱不要也不是不行,但也不是完全就不用给了,可以用其他方式,不需要让男方重复支付这笔钱,于是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姜舒没有找双方父母去说,毕竟每次声势浩大隆重的一讲,最后都没啥结果,干脆私底下去了男方家,把自己家的想法说了一下。
“我们家想过了,彩礼不给也不是不可以,是这么个想法,彩礼不用拿了,你们家买房的话,首付款当中的十万,就算是我的出资额,加上我的名字,反正以后我们俩结婚以后,也是要一起还贷款的,这样十万块钱你们家也就不用掏了,双方都能满意。”
然而男方家并不满意,彩礼充做首付,男方家不同意,具体为啥,男方家给出的理由:
“这房子从头到尾都是我家买的呀,你们家也没出钱,这彩礼不彩礼的,不还是我家的钱嘛,这不就让我们家吃亏了嘛。”
当然最后这一句,男方家并没有说出口。
姜舒听到这里已经是彻底明白了,男方是关于付出的任何条件都不答应,既不答应给彩礼,也不答应给房产加上她的名字,她有些生气了。
“什么你家都不答应,那你家能答应啥?”
“这恋爱都谈了五年了,都住在一块儿过了,你现在还来谈房子加名谈彩礼多伤感情啊。”
男方赔笑着说了这句话,而这个95后的年轻姑娘并没有吃这一套,她先是赞成了婆家的观点。
“也是,谈这些伤感情。”
然后直接怼了婆家:“可是谈论论嫁就是伤感情啊,这样吧,房子不用加我的名字,彩礼我也不要了,就是婚嫁也别谈了吧,太伤感情了!”
这通发言大快人心,让婆家蒙了,一时间没了话,想劝还没来得及劝,姜舒已经大步流星地走掉了。
姜舒选择了分手,在谈婚论嫁的途中,姜舒算是彻底被男方家庭的态度给激怒了,把这门婚事亲手搞黄了。
在男方的眼里,姜舒无疑是个只关心彩礼,唯利是图的女孩,姜舒的父母也是这样。就为了彩礼,就为了不给加名,就不肯结婚了,分明就是只把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冲着钱去的。
可事实上果真是如此吗?
姜舒要的是十万元钱彩礼,这十万元钱,对于姜舒家,还是对于男方家的经济条件而言,都不算是高到了不可以接受的地步,并且,姜舒家明确表示,彩礼不会给娘家,是要随着姜舒带回婆家的。即便对方找了各种理由说给不起彩礼了,最终姜舒家也是妥协了,给出了另外的方案,就是把彩礼这份钱当成是首付款中的一部分,加上女方的名字,以后两方一起还贷款。
这个要求过分吗?也许在男方看来是过分的,毕竟,房子的首付款说到底还是男方一家给的,凭啥加女方的名字呢?彩礼本来也是不合理的,凭啥要给呢?所以他们家不想给彩礼,也不想给房子。
这么想这么做,其实都合理,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有能力却完全不愿意付出,谈婚论嫁还谈啥呢?谈钱伤感情,不谈就不伤感情了吗?既然是为了杜绝伤感情的事情发生,你又完全不愿意付出,那么正如姜舒所说的那样,那婚嫁也都别谈了,这样才是真正的一劳永逸。
彩礼,我已经在文上说过了,该给,也可以不给。合理的彩礼,应该给,但是你不愿意给,也可以不给,只是,你不给了,也正恰恰暴露了你的人品最低处,说是对方重物质,其实是自己太重物质,你有选择的权利,可人家也有选择的权利啊,你想空手套白狼,人家干嘛要你呢?
姜舒家,并非是因为不给彩礼才要分手的,而是从彩礼这件事情,的的确确看出了男方家的诚意存在很大的问题。要求合理,对方不同意,建议合理,对方也不同意。
或许男方想要求的是完全的公平,付出本来就不是应该的,可是我想说的是,谈婚论嫁这件事儿,本来就没有所谓的绝对的公平在。你完全不付出,想要公平结婚,我只能说,你脑筋有点轴。
你别说是我们这边了,就算是西方,求婚男方也得买个像样的戒指送给女方,按这样的思想来讲,这也是不公平的,凭啥男方要给女方买戒指呢?一颗钻戒上万,女方就应该把这份钱给还回来,那才叫公平。
你瞧瞧,这婚嫁中的斤斤计较,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