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于近段时间印发的《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今年3月份至明年2月份,我市将分3个阶段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市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打击各种医疗乱象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多部门联合齐发力
此次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品监管部门等单位参加。
其中,卫生健康部门(包括中医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负责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省网信办帮助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公安机关负责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医保部门负责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用时一年分段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今年3月份至9月份为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它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今年10月份至明年1月份为检查评估阶段,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医疗机构对本地区、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明年2月份,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医疗机构将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提出,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各县区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要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按照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
《亳州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推动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