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男子瘫痪在床,却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审判,竟是犯了这事

2019-08-23   钦州检察

灵山男子瘫痪在床

却在家中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审判

快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男子瘫痪在床,

法官将庭审“搬进”家中

上门开庭

8月19日下午,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梁某家里进行。

摆好桌椅,放置国徽、台牌、法槌……经过法官和检察官的就地“改造”,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形成了。法官正面落座,检察官和书记员分别位于两侧,被告人梁某则躺在对面的床上,随着掷地有声的法槌声响起,这起滥伐林木案的审理正式开始。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15日至17日间,灵山县檀圩镇的梁某在没有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何某等人将其种植在山岭的巨尾桉林木进行砍伐。

经鉴定,梁某砍伐的巨尾桉林木面积为0.53公顷,立木蓄积量为33.86立方米。后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梁某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导致其受伤瘫痪在床,无法下地行走。

当场判决

考虑到梁某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受审的实际情况,法院与检察院沟通后,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梁某家中。庭审采用简易程序,在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被告人梁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表示

对于法官一行人主动上门开庭的举动,梁某十分感动,他再三表示感谢,并承诺会尽快缴纳罚金,今后不再触犯法律,做一名守法公民。

法 官 说

“遇到类似行动不便、生病在床、不方便前往法院开庭的当事人,法院经核实后,会采取上门开庭的方式,这既解决了当事人诉讼难的问题,又彰显出法院的人文关怀。”审理该案的黄庆华法官如是说。

据了解,该院积极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除了上门开庭之外,还多次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入户等活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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