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7时许,高速交警涿州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谷世杰发现一大客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对驾驶员李某依法处罚。
系统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2公里400米处报警,谷世杰立即出警,拦截该车辆,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李某驾驶过程中,没有系安全带,属于违法行为。谷世杰立即将其带入违法处理室,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依法对其罚款五十元,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或使用手机缴纳罚款。并使用计算机系统向驾驶员回放监控,画面清楚,宣教作用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达到宣教的目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