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保护全县水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我县出台了关于实行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根据规定,我县所有内陆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自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为期4个月。
3月12日
平乐县渔政执法人员
会同阳朔县渔政执法人员
在两县辖区水域
开展联合巡逻执法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行动中,联合巡逻执法队行程200公里,共出动执法船2艘、快艇1艘、执法车3辆。张贴通告5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教育群众500余人次,制作悬挂横幅6条,销毁地笼3000米,收缴电鱼工具4副。
通过此次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对宣传禁渔制度、教育群众和震慑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作用。
县农业农村局特别提醒
禁渔期内,我县在辖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将加强巡查、宣传和执法,对违禁捕捞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对电、炸、毒鱼等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773-78825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小布也在此
呼吁广大群众
请不要
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鱼活动
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共守碧水蓝天
共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来源:平乐县融媒体中心(唐敏) 通讯员(黄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