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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我们以为打水漂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你们还帮我们要回来了!”今年3月16日,方豪家人拿到王景支付的货款后,对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如此说道。至此,一起长达22年的民事纠纷终于槌落音定。
2018年11月,王晶因家里旧村改造建房申请贷款,银行以其征信被扣分为由不批准贷款。王晶这才发现自己无缘无故卷入了一宗22年前的代销货款官司。
2000年,方豪向义乌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了4张有“王晶”签名的收条,要求王晶支付1998年9月至11月间代卖棉毛衫、棉毛裤的货款2476.5元。当时王晶未出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王晶承担所有债务及相关费用。
2019年2月,王晶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2019年5月,王晶走进义乌市检察院反映此事,并向检察机关提出可以进行笔迹鉴定。
承办检察官查园花考虑到王晶家正值旧村改造急需用钱之际,委托鉴定会增加王晶申请监督的成本。如何才能既查明事实真相,又能让申请人少花钱呢?
查园花到公安局户籍中心,从年龄与姓名入手查询后,发现该村有10余名与“王晶”同名者,但经过调查,这些人都能予以排除。案件进行到这里似乎又陷入困境。但申请人王晶提出,村里习惯用方言叫人,很多人的姓名与户籍姓名不一样,22年前村里做棉毛衣裤生意的很可能是一个叫王景的人。查园花带着调取的王晶和王景的照片来到方豪家,方豪妻子拿出一叠发黄的材料,“这些都是当年起诉时留下来的,这个案子过了二十来年了,一直是我们老两口的心病,希望你们帮我们找到真正的王晶,我们需要一个说法。”时过境迁,方豪妻子确认王晶不是他们状告的“王晶”,但不敢肯定是不是王景。
案件似乎又回到了原点。承办检察官通过各种方法联系上了王景,向他说明情况,王景同意到检察机关做调查笔录。原来当年欠方豪货款的人确实是王景,因为从小在村里就被叫作“王晶”,便一直都用这个名字,但其户籍上的姓名是王景。
此外,承办检察官做起了检察调处工作,希望王景能够支付这笔拖了22年的货款。经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王景同意依据判决归还货款及相关费用。
随后,义乌市检察院就该案向义乌市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案件办理。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检察官与承办法官沟通,认为可将法院再审与检察调处同步进行,既提高司法效率又能圆满解决问题。
2020年3月16日,检察机关与王景一同来到方豪家。王景表达了歉意,并当场支付了货款。方豪夫妇拿到了拖欠22年的货款,了却一桩心事。次日,法院准予方豪的撤诉申请,针对检察机关的再审检察建议作出撤销原判裁定,王晶拿着法院的裁定书又一次走进了检察院,这一次他脸上阴霾全无,“谢谢你们还我清白,我终于可以去贷款造房子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 范跃红 赖栩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