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已有30多家健身房跑路!要维权,你得这样做…

2019-12-06     广西交通台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2019年1月至11月15日,他们共接到健身服务类投诉1963件,其中健身房(企业)停业、关门“跑路”的有35家,投诉共1888件!

今年以来,投诉量较多的健身房分别为蓝仕堡健身、中倍力美健身、中越健身、雅斯乐健身等。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约谈健身企业17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健身企业21家,立案查处1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上半年12315数据统计分析,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较去年同期增长126%。

主要反映办理健身预付卡后,商家未按约定开门营业,或者突然关门不营业,拒不退款,甚至跑路。

涉及招牌:力拓健身(64件)、美是健身(61件)、黄金时代健身(51件)、极致健身(40件)、美健健身(33件)、迦健身(20件)、杰森健身(14件)、全民健身(13件)等。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不幸中招碰到健身房跑路,我们应该怎么办?12月3日,兴宁区法院立案庭速审法官以案说法,教你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

资料图

相关案例

1

误导办卡 健身房被判3倍赔偿

今年3月,在朝阳商圈某连锁品牌健身房会籍顾问的大力宣传下,钟先生与8名同事一起,办了一年的会员卡,每人交1000元卡费。

5月27日,该健身房突然停止营业,并发布告知书,称店铺因租期到期不再续租,将于5月30日停止营业,原会员可转到该商家的其他健身房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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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说,他和同事有的仅健身几次,有的没用过,有的甚至连卡都没激活,他们感觉被骗了,便将商家起诉至兴宁区法院。

法院认为,该健身房因场地租赁合同终止而停止营业,导致钟先生及其同事无法在该场所正常健身,已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双方服务合同,经营者要退回剩余期限的会员服务费。

法院同时认定,该健身房隐瞒租赁期限将于两个月后到期的重要事实,误导消费者办理了一年期会员卡,存在欺诈事实,判决该商家赔偿钟先生及其同事相当于会员费金额3倍的损失。

2

暂停营业 消费者要求退款

去年9月16日,曾女士在某连锁品牌健身房花费1599元,办理了一年的会员年卡。今年春节后,该健身房暂停营业至今。经工商部门调解未果,曾女士与40多名顾客一起,将该健身房起诉至兴宁区法院。

网络配图

庭审中,经营者称健身房因经营困难、消防整改投入过大而关闭,他们已为会员提供转会至其他健身房的处理方案。

法院认为,该健身房的经营场所因消防整改而关闭,导致曾女士等消费者无法正常进行健身,已经构成违约,遂支持曾女士等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健身房经营者退回曾女士剩余期限的会员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3

诉前调解 助消费者拿到退款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一季度,黄某等13名消费者在秀厢大道某小区内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年卡。

6月22日,该健身房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由于双方迟迟未能达成退款协议,13名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7月初,考虑到这批案件的标的较小、健身房经营者尚能取得联系,且经营者在停止营业后曾与消费者进行退款协商,兴宁区法院立案庭委派南宁市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进行调解。

很快,健身房经营者就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并将应退款项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维权要牢记四点

理性维权遇到商家“跑路”或者产生其他纠纷时,应当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切勿采取哄抢健身器械或其他过激的维权措施。

中倍力美健身(水街店)暂停营业,会员疯抢健身器材。

搜集证据:首先应搜集并固定相应证据,如合同、协议、票据,以及记录商家“跑路”及协商过程的照片、视频、录音录像等。

积极协商:如与商家协商退款无果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组织机构及行政部门反映,在相关部门主持下协商调解。

图片来源网络

依法起诉:调解不成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有效证据,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健身场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阶段还可以由法院进行司法调解或委派驻法院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小编提醒

健身房跑路频繁,大家在办理预付费健身卡时,要做好前期考察,对频繁更换店名、经营者及场地租赁期限不明确的健身房,要提高警惕!

另外,警惕预售卡、低价卡,充值金额也不宜过大,勿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等,妥善保管付款凭证,以便将来维权之需。

来源:南国早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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