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
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严宽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武平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敦促本辖区犯罪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五、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11名涉逃人员姓名及照片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或投案电话:110、0597-3239399(平川派出所)
武平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
2019年7月25日
来源:梁野警务
编辑:刘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