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一案例荣获“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典型案例!

2024-09-19   搜狐城市-周口

喜 报

9月19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协办的“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最终结果公示 。

自2024年1月20日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9个单位共报参评案例1636件。经过匿名处理、分类整理、三次评审、两次终审以及网络投票等多个环节的严格筛选,共有129件案例获奖。其中,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诉前督促国家税务总局鹿邑县税务局履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进入终评的129件中案例中脱颖而出,荣获典型案例!

该案的办理,是我院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通过司法办案交出有“温度”、有“质感”民生答卷的 一个缩影。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 我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经检察建议后终结案件41件。

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线索50余件,立案4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约800余吨、保护占地面积达40余亩,判决承担生态修复费用3100余万元 ;受理食药领域案件30余件,督促整改食品小经营店2704家, 针对刑事案件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食药领域提出惩罚性赔偿达2000万余元;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双向转换机制, 督促整改餐饮店20余家,加油站65家、 修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县域内危险桥梁2座 ;针对特殊群体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交叉领域, 建立《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累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征收残保金入库3031万元,其中追缴以往年度欠费2085万元,占全市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数额的80%以上。

下一步,鹿邑人民检察院将以次获评典型案例为契机,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切实将典型案例培树融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办案精品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指导办案、释法说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优势,助推鹿邑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