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引导师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4月14日上午,十二师司法局、三坪垦区法院、三坪垦区检察院、头屯河农场司法所、头屯河农场派出所、头屯河农场大门院社区、头屯河农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校园宣传活动,为在校师生送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活动中,三坪垦区法院法官为我校同学带来了一场生动全面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法》讲座。通过PPT讲解的方式,从“什么是国家安全、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等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同学们深入解答了国家安全的相关内容。
同时,根据青少年自身特色,围绕国家安全等内容,向同学们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具体案例与同学们共同分析身边可能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大家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本次活动还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为到场师生发放宣传页,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等安全宣教内容。现场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向师生普及校园安全常识,解答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紧扣本次国家安全教育主题,通过分享真实案例,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护法。
“很高兴能参加此次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亲临现场的记忆更深刻,学到的知识更丰富,接受教育也更全面。生动的案例警示教育,让我们更深入了解相关知识。”参加活动的同学说。
此次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帮助师生深入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增强爱国主义认知和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明辨是非、自我防范、抵御犯罪的能力,使国家安全教育深植到每一名师生的心中,为建设和谐安全校园、维护国家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