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第26号)
——关于暂停塘冲煤矿“4•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责任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的公告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塘冲煤矿“4·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结案的通知》(矿安湘函〔2024〕95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关于对张坤中等14人安全生产有关资格证进行移送处理的函》,经我厅进一步核查,刘安升、胡旭光、邱明东、李光永、刘爱军、刘志忠、刘康怀、刘志明、邹玉光、李长林等10人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后未持续保持相应水平和能力,不符合《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决定暂停刘安升等10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6个月,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附件:刘安升等10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7月8日
(信息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