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遮挡号牌”
二者如出一辙
某些驾驶人为了躲避监控抓拍
自作聪明在车牌上动起了歪心思
驾驶人用抹布遮挡号牌
被交警逮个正着
2024年5月7日,岳阳县交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停靠路边的小型汽车,用抹布将后面车牌遮住,巡逻交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吴某查获。
经查,该驾驶员使用抹布将车辆号牌遮住,以此逃避电子警察的处罚,随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开具了实施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的法律文书,依法对该驾驶员吴某故意遮挡号牌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吴某进行了普法教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遮住号牌,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号牌,使用油漆、泥浆等覆盖号牌;在号牌上粘贴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人为使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汉字、字母或数字识别;在号牌上喷涂影响监控拍摄的材料),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
01
自我放纵违法行驶
车辆遮挡住车牌号以后,部分驾驶人因不惧怕电子警察的抓拍,会产生超速行驶、闯红灯、冲卡等诸多违法行为。
02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遮挡车牌号后,因为驾驶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所以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此外,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遮挡号牌的车辆驾驶人逃逸,因车牌号无法认清,则很难查找肇事车辆。
交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岳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