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公布彩礼返回最新规定,三种情况需要返回彩礼,看完就懂?

2023-12-12     以文温暖三农

原标题:三部门公布彩礼返回最新规定,三种情况需要返回彩礼,看完就懂?

在农村,彩礼是最受关心关注的一个问题,彩礼过高,结婚以后马上离婚等等这些情况,都关系着农村的这些家庭,影响着一些家庭的生活,彩礼已经不再是一份简单的礼物,而是一种经济负担,对于一些家庭来说,甚至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在一些地区,男方为了支付高额的彩礼,不得不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有人因为无法承担彩礼而选择了分手。彩礼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家庭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标准之一。

编辑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人民公布了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彩礼纠纷的处理情况,还进一步强调了司法对于此类问题的态度和立场,我用三个小故事来说明,我们具体的来看一看?

一、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

22020年9月,王某某与李某某(女)正式结为夫妻。在当地社会中,王某某的家庭被归类为低收入家庭,因此他们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也不言而喻。为了能够与心爱的李某某顺利步入婚姻的殿堂,王某某不得不支付了高达18.8万元的彩礼。这个数字对于他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开支,但它也充分表达了王某某对李某某的珍视和爱意。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段看似美满的婚姻并没有持续太久。2021年4月,李某某不得不终止了妊娠。这个消息对于双方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矛盾也在不久之后逐渐加深。由于双方家庭之间的紧张关系,王某某在2022年2月无奈地提出了离婚。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缓解双方家庭的矛盾,同时也为自己和李某某找到一个解脱。

在离婚的同时,王某某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要求李某某返还18.8万元的彩礼。法院认为,这笔钱是王某某为了结婚而支付的,而现在婚姻已经无法维系,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能培养出深厚的感情,因此这段婚姻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可能。法院准予两人离婚。考虑到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和王某某家庭的经济状况,法院认为王某某所支付的18.8万元彩礼属于过高,这实际上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曾有终止妊娠等事实,为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化解矛盾纠纷,酌定李某某返还彩礼款56400元。

编辑

二、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

张某与赵某(女)于201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自2019年2月起共同生活,于2020年6月生育一子。在共同生活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一起分享了欢笑和泪水。然而,自2021年1月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何?原来,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赵某收到了张某的彩礼款160000元。这笔款项对于张某来说并非小数目,但为了表达对赵某的爱意和感激之情,他毫不犹豫地付出了这笔钱。

然而,好景不长,双方感情破裂,于2022年8月终止了同居关系。此时,张某起诉主张赵某返还80%的彩礼,共计128000元。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但赵某却觉得自己并没有欠张某什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双方自2019年2月起即共同生活并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子,现已年满2周岁。在共同生活期间,他们必然因日常消费及生育、抚养孩子产生相关费用。如果在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数年且已共同养育子女2年后仍要求返还彩礼,对赵某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让赵某感到些许安慰,而张某则因为自己的过分要求而感到羞愧。这场纠纷最终得以解决,但其中的教训却值得我们深思。在感情生活中,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更重要的是双方的信任、理解和尊重。

编辑

三、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刘某与朱某(女)在2020年7月,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彼此倾心相恋,坠入爱河。在浓情蜜意中,他们于同年9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刘某在结婚当月,向朱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了一笔80万元,并附言注明为“彩礼”。另外,他还转账了26万元,备注为“五金”。这些数字的背后,饱含了刘某对朱某的爱意和期待。

然而,人生犹如一部跌宕起伏的戏剧,无法预料下一步的剧情。在双方分别在不同的省份城市工作生活的过程中,他们开始有了隔阂。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引发了一系列纷争,让他们的关系逐渐疏远。最终,他们在2020年11月协议离婚,这段短暂的婚姻关系仅仅维持了三个月。

在这短暂的婚姻中,他们并未生育子女,也没有共同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尽管他们曾有过短暂的同居经历,但在筹备婚宴、拍摄婚纱照、共同旅游以及与亲友相互往来等过程中,他们共同承担了一部分费用。这些费用,成为了他们离婚后争议的焦点。

离婚后,刘某起诉朱某,请求她返还彩礼106万元。这笔巨款,成为了他们离婚后争议的核心。那么,这笔钱是否应该全额返还呢?

审理法院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在刘某和朱某的婚姻中,除了已明确注明为彩礼的80万元款项外,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也符合婚礼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因此也应认定为彩礼。

考虑到双方在结婚后仍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法院认为应该在返还彩礼的金额上予以扣减。最终,法院酌情认定朱某应返还刘某80万元的彩礼。这场争议,也随着法院的判决而告一段落。

编辑

四、婚约财产纠纷中,接受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张某某与赵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22年4月定亲。在这个过程中,张某某向赵某某的父母赵某和王某给付了定亲礼36600元。这笔钱是用来表达张某某对赵某某的尊重和珍视,也是中国传统习俗中常见的做法。之后,在2022年9月,张某某又向赵某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了彩礼136600元。这笔钱是作为结婚的祝福和庆祝,也是双方对未来婚姻生活的期待。赵某某及其家人用这笔钱购买了价值1120元的嫁妆,并将其放置在张某某家中,象征着他们为这个新家庭所做的贡献。

然而,尽管双方已经走过了定亲和转账彩礼的阶段,他们却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举行结婚仪式。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并未完全进入婚姻生活,或者存在一些阻碍他们完成登记和仪式的原因。但无论原因如何,这都成为了张某某提起诉讼的导火索。

在2022年9月,双方解除了婚约,但因为彩礼返还问题产生了争议。张某某起诉请求赵某某及其父母赵某、王某共同返还彩礼173200元。在这个过程中,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且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某某与赵某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因此,张某某并不存在明显过错。然而,审理法院也指出,案涉定亲礼、彩礼在扣除嫁妆后应予适当返还。

关于赵某和王某是否是本案的适格被告的问题,审理法院认为,关于案涉彩礼136600元,系张某某以转账方式直接给付给赵某某,应由赵某某承担返还责任。在扣除嫁妆后,法院酌定返还121820元。而关于案涉定亲礼36600元,系赵某某与其父母共同接收,应由赵某某、赵某、王某承担返还责任。法院在考虑各种因素后,酌定返还32940元。

编辑

总之,彩礼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家庭生活、社会文化、经济等多个方面。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对?这彩礼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交流讨论?

(材料来自光明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I.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b26842e903b2667086bf62b9db4d0df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