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安启动“飓风行动”,查获酒驾醉驾100起

2020-04-01   宝鸡检察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3月20日至22日晚,江苏淮安公安交警部门累计出动警力1842人次,设置临时检查点38处,现场查处违法行为2696起。其中,酒驾87起,醉驾13起,涉牌涉证18起,超载超限35起。




在严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严查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随着疫情稍有好转,人们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有些市民放松了警惕,不顾自己与他人的安全,冒险“酒驾”。


酒驾带着妻儿散心



3月21日晚8点20分左右,一名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儿的男子在看见交警测酒驾时试图掉头逃跑,被警方及时拦住。该男子声称喝完白酒后,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孩子出去散散步。经测量,该男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不惜代价逃避检查



洪泽交警在淮宝路设卡时,一名驾驶员试图闯卡逃跑,慌不择路跳入附近河中,交警及时下水将其拉上岸。后经检测,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实施了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洪泽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处罚。


因为酒驾丢了“饭碗”



金湖某驾校教练员茆某酒驾被查,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时罚款1000元的处罚。茆某后悔莫及,他不仅现在没有了驾驶资格,还丢掉了“饭碗”。


针对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好多小伙伴还存在很多误区,以下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警钟长鸣,酒驾醉驾会付出沉痛的代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大家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江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