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电影《爱在黎明破晓前》剧照
“老婆,我前妻又分手了,我想把儿子接回来。你也知道,他要上初中了,我怕我前妻再交男朋友或者再婚对他有不好的影响。我想好了,咱们就照顾到他上完初中,等高中住校,咱们也不用太操心。”
李慧早上还在被窝里没起来,就听丈夫在她耳边说这些话。尽管还没怎么睡醒,可听完这些话,她立刻精神了起来。停顿了有两秒钟,说:“那我回娘家,你敢接我就敢走。”
不是李慧讨厌丈夫和他前妻的儿子,也不是他们家养不起一个孩子。只不过,李慧真的怕了丈夫的前妻,而且自己现在刚怀孕3个月,她辣眼丈夫前妻上门找儿子,哪怕一次。
一提起丈夫前妻,李慧就后背发凉。她这辈子都忘不了当初自己婚礼上,丈夫前妻叫着一伙人来喝酒砸场子。虽然嫁的男人是二婚,可李慧却是第一次结婚。她是一个感性的人,婚礼上所有的细节以及流程,都是她亲自设计的。可她全部的心血,在即将完美呈现的那天,被丈夫前妻破坏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过不去这个坎儿,可好在丈夫对她真心实意。所以后来,她也就慢慢释怀。
可她了解丈夫前妻的性格,如果这次她妥协了,让丈夫跟前妻的儿子进了这个家门,那她今后就不要想有清静日子可以过了。不用想她也知道,丈夫前妻肯定会拿儿子当借口三番五次来家里闹。
李慧心里也清楚,丈夫不是不知道他前妻的为人,也不是想不到这个女人会做出什么举动,只不过为了儿子,他不得不装傻充愣。
可李慧却偏要把这件事情讲明,她不允许丈夫让她受委屈,也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出现意外。她知道孩子是无辜的,这对那个孩子来说很残忍,可又有哪个女人不为自己儿子着想,反而为别人儿子着想呢?她没有那么伟大无私。
李慧听说当初两个人分手,就是因为女方嫌家里穷。分手后女方接着再嫁,以为遇到了一个有钱人,却没想到是伪装出来的骗子,这才又离了婚。
自从李慧嫁给丈夫后,丈夫的生意顺风顺水,收入比之前不知道翻了多少倍。千万不要小看一个女人的嫉妒心理。这样一个女人,一旦知道自己当初嫌他穷的那个男人有钱了,指不定怎么折腾,闹得让李慧“退位让贤”也不一定。所以李慧绝对不会给她兴风作浪的机会。
当然,李慧也不是一个“无情”的女人。她提出了解决方法,希望丈夫可以把婆婆接过来,然后在小区里租一个离得比较近的房子。这样既能有亲人的陪伴,又不用住在一起,两全其美。
说出这个解决方法之后,李慧丈夫沉默了很久,最终还是答应了。但额外请了一个阿姨,做饭收拾卫生。对于这一点,李慧没有再拒绝,只要花钱能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何况就请一个阿姨而已,每个月也花不了太多钱。
其实,最近在网上也看到过类似问题。比如有人问:“老公要把他跟前妻的孩子接回来抚养,我该怎么办?”
问题后面也有不少网友的回答。有人建议分手,因为婚前没说要共同抚养孩子这件事,属于欺骗行为,说不定是丈夫的阴谋,对于这样的男人,不值得原谅。也有人说毕竟孩子是无辜的,既然老公想要接回来,肯定是怕孩子在女方那边受委屈,能够理解。还有网友说得更直白,表示如果女方接受了,那下半辈子只能在痛苦中度过。
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何做还要看当事人的想法。如果你觉得丈夫对你足够关心爱护,你也足够信任这段婚姻,那么,夫妻同心,其利断金,你们是一家人,你们要想办法去解决,不是冷战,不是吵架,更不是逃避。
当然,如果你认为这段婚姻没有给你你想要的,不幸福也不快乐,好像离了这个男人也能很好,那么就此分手也未尝不是一个好选择。
选择了这样一个男人,就意味着“前妻”“孩子”这两个人,是你永远无法逃避的存在。他的前妻真实存在,他的孩子也真实存在,这一生你注定要承担“继母”这个角色。你要告诉自己,你需要勇敢面对一切有可能的结局,并且承担事情发生之后的后果。
如果这个孩子必须要出现在你的生活里,而你又深爱你的丈夫,那么有些事,你要跟丈夫事先讲清楚。
首先,作为妻子,你可以理解他想跟孩子一起生活的强烈需求以及对孩子的爱,但在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等问题上,他需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不能把问题都抛给你,也不应该让你负责。
另外,也要讲明白,前妻可以来看孩子,但不能到家里看,可以在周末或者周天接孩子或者去外面见面。很重要的一点,不管是孩子还是前妻还是任何人,都不应该以任何要求在外面夜不归宿,住在一起。
最后,他或者是他的家人,不应该绑架你为这个孩子做什么牺牲。面对男人跟前妻的孩子,你所能做的就是用待客之道去跟孩子相处。
嫁给什么样的人,你就需要做好什么样的心理准备。嫁给一个有孩子的男人,注定他不可能与孩子相忘于江湖,也注定你得不到他百分之百的爱。
可换句话说,爱一个人不是享受、索取,而是相互付出。
遇到问题,最不能做的一件事情就是逃避,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婚姻这条路,需要妻子和丈夫一起磨合,一起提升。在这条路上,或许会遇到很多难题,会有挫折,布满荆棘,也会让人感到力不从心,可这就是磨合的过程。
愿所有女人,都能有一颗坚强的心,遇到问题不退缩,不抱怨,冷静分析,拥有强大的内心,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