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东营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1.牛庄镇大杜村村民杜某庆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23年12月7日17时许,一男子驾车进入西一路某加油站,自称区直某部门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成品油检查工作,要求为其车辆免费加油,日后可在例行检查中予以关照。该男子加油完成后拒绝支付油款并驶离。经核查查明,涉事车辆驾驶人系牛庄镇大杜村村民杜某庆,没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经历,也并非其所称区直部门工作人员。其冒充公职人员进行欺诈的行为涉嫌违法,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2.龙居镇曹店村党员裴利伟阻挠中铁大桥局拉土车通行问题。2023年2月,根据津潍高铁建设需求,曹店村召开党员与村民代表大会,研究曹店村委会与中铁大桥局弃土场临时用地协议,确定了在中铁大桥局施工期间的土地协调保障、维护道路通畅、不影响工程进度等事宜。裴利伟出于对村委会在占地补偿发放等问题上的不满,无视集体决定,于5月13日至14日连续两天,伙同曹店村村民王某某、任某某,驾驶私家车堵塞曹店村主街,阻挠中铁大桥局拉土车正常通行,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龙居镇党委决定,给予裴利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更事关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全社会共同塑造、用心呵护。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扛起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坚决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靠前站位、主动服务,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利益、吃拿卡要等行为,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广大企业经营者、经商从业者要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当事人”,敢于对一切破坏营商环境行为说“不”,一旦发现类似问题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举报。广大市民群众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每个人都要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实践者。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建立快查快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一切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为高水平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东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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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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