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东坑市场监管分局多措并举,不定期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行动,效果明显,目前我镇已基本完成食品交易市场“生鲜灯”整改。
连日来,东坑市场监管分局组织人员深入到镇内各食品交易市场,对“生鲜灯”整改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各商家均已自觉使用白色光源,不再使用“生鲜灯”。
据悉,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做好管理办法的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东坑市场监管分局早谋划、早部署,多次组织镇内各商场、超市、市场召开“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经营主体做好自查自纠,及时更换照明灯具,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并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不定期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行动。截至目前,行动共检查镇内5家农贸市场、32家商场超市、46家市场外的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均已落实“生鲜灯”的整改。
接下来,东坑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举措,推动行业自律、商家守法经营,让食物回归本来原貌,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东坑市场监管分局也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东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