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次将“过度支配或者剥夺家庭成员的财物”纳入施暴范围

2020-04-10   内蒙古日报

202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区人大社建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大力支持下,条例从调研、起草、修改、制定到顺利出台,数易其稿,历时两年多终于与大家“见面”了。条例共四十条,依据反家暴法、在借鉴各省区反家暴地方法规的经验的基础上,条例有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下面由自治区妇联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同志为您解读条例的五大亮点。

来源:内蒙古妇联

编辑:唐默

校对: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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