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尘4x/图)
动辄10万+,100万+信手拈来,互联网从业者知道这里面的门道。流量是门生意,流量泡沫是门假生意,有两种假法:一、流量是真的,但效果是假的;二、流量数据本身就是假的。先说第二种,早几年前,小鲜肉在社交平台随便发条内容,阅读数就是几千万,跟帖全是简短的废话,必然是机器刷的。
不久前,有人爆料说,某市端了一个数据造假公司,专门给顶流刷假数据。“顶流”没事刷假数据干嘛?很难解释为单纯满足虚荣心,无利不起早。想想前些年的天价片酬、天价代言费,对比“顶流”们前赴后继的票房扑街,真相不言自明。民法层面,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受害者可以申请撤销合同,退钱索赔。刑法层面,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号入座。
数据造假的也可能是平台本身,欺骗用户,欺骗商家,欺骗领导。就拿资讯App来说,全国没有几千个也有几百个,大家手机里能装几个?日常打开的又有几个?绝大多数资讯App处于运营团队自嗨状态,如果领导盯得紧,或者有广告商愿者上钩,那就做个好看的数据,继续嗨下去,阅读数几十万、评论数0,人艰不拆。如果好看的数据狗不理,自嗨一阵以后歇菜,沦为僵尸。不仅是资讯类,绝大多数App都遵循“其兴也假焉,其亡也忽焉”的规律。
就算第一种情况,流量是真的,同样有可能是泡沫。还记得那个“耗子尾汁”的武林低手马保国吗?他的流量是真的高,但这样的流量有什么用?植入治疗眼部肿痛的膏药广告吗?全网比李佳琦流量高的人多了去了,但他们都没有成为李佳琦,流量只是生意的入口,而不是价值本身,它们短暂拥有的流量转瞬即逝,并未触及真正的价值层。
不同平台的流量,价值属性很不一样,以BAT为例:PC时代,百度的流量价值最大,它虽然连接人和信息,并不构成完整的闭环,但“所搜即所欲”,产品属性决定了信息价值的高转化率。移动时代,腾讯和阿里的流量价值提升,微信不仅流量大、黏性强,还能基于熟人社交关系产生价值裂变;阿里实现了真实消费者在App矩阵间的价值并联,“人货场”合一,来的都是客,流量即价值本身。相比之下,百度始终无法真正打造会员体系,用户面目模糊,价值注定停留在浅层。
当我们讨论流量时,我们讨论的其实是消费互联网,消费内容或者消费商品,宇宙的尽头是带货。带货当然有价值,“多快好省”总能占其一二,有人从中受益,否则BAT们没理由存活发展壮大,天平的两端是供给方与消费者,无非怎么平衡的问题,此事古难全。
信息的居间撮合,中国互联网公司把能做的都做了,卖东西、卖广告、卖工具或者赚佣金。这些年,移动互联网用户红利见顶,流量的边际收益和平均收益均呈现下滑趋势。“流量为王”的路逐渐走到尽头,互联网行业要想更进一步,就需打开新格局。头部互联网企业频繁提及“产业互联网”,试图超越消费端的供需连接,深入千行百业内部创造新价值。
这是一种全然不同的逻辑,消费互联网的主体是平台,主要表现为平台经济;产业互联网的主体却是企业本身,一家企业即便不通过平台与外部连接,只要能以数字为统一语言,把内部的人员组织、供应链、生产贯通理顺,降本增效提质的价值就已足够巨大。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数字化程度低下,这是一片辽阔的蓝海。
所以我们看到,BAT们在平台属性之外,纷纷升级为数字科技公司,人手三件套: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帮助企业客户实现组织和业务的数字化,优化管理决策,重构生产关系,提升生产力。具体到实体企业,就是“数实融合”。
数实融合的本质,是基于数字新基建发展丰富的数字技术,并注入传统企业内部,让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驱动企业转入更高维的发展轨道。
算力跟电力一样,价值属性是能源,数字科技公司本质上就是新能源公司。当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成为各行各业的标配,“数”与“实”水乳交融不分彼此,二分法也就失去了意义。事实上,几家头部互联网公司都已初步完成转型,成为领先的数字科技公司,但一切才刚刚开始,在产业互联网的新赛道上,平移消费互联网时代的成功经验未必有效,在这场科技革命的中场和终局,它们将处于什么位置?这是另一个话题。
(作者系互联网从业者)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魏川
文章来源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