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速现不明生物,近看竟是40头猪,遇到保护动物撞还是不撞?

2022-09-19     动物速递

原标题:广东高速现不明生物,近看竟是40头猪,遇到保护动物撞还是不撞?

开车在路上有时候会遇到许多新奇的事,比如在吉林汪清等一些山路上,你有可能会遇见东北虎,在南京江宁的一些公路上,可能会见到野猪横穿马路而过。

近期在广东广龙高速惠州段上就发生了惊险的一幕,路过的车主猛然发现前往有一群身体白皙、体态肥胖的不明生物,吓了一激灵,脑袋瞬间清醒。

车接着往前稍开近一点才发现,这些不明生物实则是40头猪,它们被“漏”在高速公路上,把路过的车主都吓了一跳。

据悉,这40头猪都是从一辆车上掉下来的,当时一辆运载生猪的货车在经过水面岭互通路段的时候发生了侧翻,车里面的猪瞅准了机会,跳出了车厢,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跑到路面上,实现了短暂的自由。

不过很快交警就赶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围追堵截,40头猪均被抓获并送上了转运车辆。

说真的,开车最怕遇到突然蹿出的动物,尤其是在面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时候,许多车主担心,撞还是不撞好。不撞可能车辆侧翻带来重大灾难,撞的话又怕负法律责任,应该怎么做呢?

紧急避险,可不负法律责任

随着生态环境地改善,野生动物的数量也丰富了起来,相应的,它们与人类的接触也会越来越频繁。

在我国,很多动物都属于保护动物,即便是“三有”保护动物,也是不可以随意打杀的,因此很多人担心,开车在路上,突然蹿出一只动物,究竟是撞好还是不撞好。

其实问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没有多余的选择,因为但凡能够避让,相信大家都会避让,只是鉴于车速过快,急打方向的话危险极大,撞上去虽然安全一些,但又有法律上面的顾忌。

其实大家大可不必如此担心,野生动物在法律上视为“物”,不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所以它是国家财产。在法律上,无论是私人财产还是国家财产,都低于人的生命健康权。

当野生动物正在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时,可以用尽一切办法将其打死,这叫“紧急避险”,不用承担责任。但是要注意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等问题,不然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应的来看,当我们在高速上开车,突然蹿出一只动物,应当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这就需要车主进行一个判断了,如果能轻点刹车,然后进行避让过去的话,应当这样做。

如果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有撞上去才能避免更大的事故发生,法律也不会强人所难,你就可以撞上去,也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不必有法律层面上的顾忌。

可以撞,但不可私吞动物

法律里面对“紧急避险”是有严格规定的,只有当伤害正在发生时,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能事先避险,也不能事后避险,一定是正在发生时。

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当你看到前面有一只野兽,你认为它等下可能会冲过来攻击你,于是你先把它打死,这不叫紧急避险。如果这只野兽攻击你之后就跑掉了,你气不过,追上去将其打死,这也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个点就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之后,不能将野生动物私吞。

2018年6月份的时候,在G15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就曾发生过一件令交警哭笑不得的事故。当时车主陈先生开车在高速上正常行驶,突然间从路边蹿出一头野猪,陈先生避让不及,当场将野猪撞死了,陈先生的汽车也因这次碰撞导致车头变形,好在人没事。

事后交警前来处理,在弄完流程,即将要带走野猪之后,陈先生不干了,死活也不肯让交警把野猪带走。据他的解释称:野猪是自己撞到的,弄坏了汽车,就以这头野猪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事实野猪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陈先生无权带走,只能由交警现场拖离,然后交由森林公安,联系相关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高速遇到动物该怎么办?

谁也无法保证在一些山区的公路上行走,会不会突然蹿出一只野生动物,所以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应当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

首先不能酒后驾车,不能疲劳驾驶,这是行车的根本,如果在高速上感到犯困,一定要到服务区休息之后才能再次上路。

另外,在驾驶到相应道路上,要注意两边的交通标志,看到有提醒动物出没的标志之后,要降低车速,同时注意观察。尤其是在牧区或者保护区的时候,更需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如果野生动物突然出现且离得比较远时,可以轻点刹车,在确保安全的时候择机驶入应急车道停车;如果离得非常近,或者其他车道都有车,无法避让,或者避让会造成更大的事故,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轻点刹车,直接撞上去,千万不要急刹或猛打方向。

之后按规定放置三角警示牌等等,切记一点:只有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才能撞上去,而且撞死野生动物之后,及时报警,不要私吞。如果悄悄带走,那就可能会被按伤害野生动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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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a74246dccc0078d87308c1f7dff4df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