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致1死,重庆开州区某河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8·17事故查明

2024-07-28   中国基建报

7月28日,本报从重庆市开州区政府获悉,重庆开州区竹溪镇南河易家坝河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8·17触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8月17日7时30分许,“开州区竹溪镇南河易家坝河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现场,一运输车辆在倾倒石块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该车驾驶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本报注意到,事故项目为“开州区竹溪镇南河易家坝河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建设单位为重庆市开州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施工单位为重庆市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8月17日7时30分许,“开州区竹溪镇南河易家坝河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施工工地,负责为该工地运送石头的驾驶员张*柱(死者)驾驶渝D**96重型自卸货车在该工程K左2+800处(开州区竹溪镇大海村南河易家坝河段)倾倒大块石,管理人员陈*在现场负责指挥。当张*柱将石块全部倒出后就开始驾驶车辆向前行驶(其驾驶的车辆的货箱并未放下),致使其货箱箱体与上方10kV输电线路接触,引起车辆左前轮着火,张*柱随即下车和管理人员陈*一起灭火,在将左前轮的火扑灭后,张*柱欲关闭车辆的总电源开关,在其去关闭电源过程中,不慎触碰到带电的车体,导致其触电受伤。

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了120,并在现场对张*柱进行紧急施救。张*柱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认定,渝D**96重型自卸货车在卸石块作业的过程中,自卸车箱体升起,在前行过程中与10千伏高压线接触,车身整体为金属导体,与地面形成回路,驾驶员张*柱在下车后返回关闭车辆总电源开关过程中,触碰到带电的车体被电击死亡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本报发现,调查组指出:现场作业人员缺乏相应电力安全知识,无自我保护能力;重庆市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高压线)评估不足,没有及时消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工人的安全培训考试不到位,不能确保工人已知晓、掌握本工种的相关风险隐患点及预防措施;现场管理人员无安全资质等,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企业提出了处理建议。

其中,刘*田,其作为重庆市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刘*田罚款人民币42083.2元(107008元×40%)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开州区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给予30万元的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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