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翠园路旁
栋栋充满现代气息的建筑已经成型
9月24日,在城东片区安置保障性住房1标建设项目现场,几栋高高耸立的楼房已完工。“目前房屋的外墙、内部装修等工程性建设已经全面完成,我们正在对门、窗等相关细节进行维护检查。”市城建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小区内配套的道路、绿化等建设也已经基本完成。
作为市政府重要民生项目之一,城东片区安置保障性住房1标建设项目包括4栋建筑以及小区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配套设施,共计可提供216套住房。其中包括小套间72 套、大套间144套。
项目的建成和使用,有利于改善城东片区征地拆迁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市城建集团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紧跟工程进度,以项目竣工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新闻加点料
9月12日,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编号:LYDR-2019-14003) ,通知结合浏阳实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浏阳市住建局从“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施工许可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工作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工程建设秩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
通知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依法应当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本通知执行。浏阳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结合文件内容,从“合法办理施工许可是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宽许可政策;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严格建筑市场监管”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1 文件出台背景
目前,浏阳正处于城镇化推进快速时期,工程建设项目繁多,但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的违法现象,很多项目主体即将完工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造成了极大的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工程建设秩序,强化施工许可管理,浏阳市住建局于9月1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该文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
2 文件主要内容
01 合法办理施工许可是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在浏阳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除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外),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前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将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解读:此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制定。
02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宽许可政策
1. 浏阳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和施工许可核发的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条件、缩短审批时限,实施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
解读:目前,浏阳市住建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首先是优化审批流程,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实行施工图审查与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工程设计审查合并审查;其次是缩短审批时限,工业项目全流程控制在40个工作日,其他项目全流程控制在75个工作日;第三是简化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材料,实行施工许可证核发与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全由市民之家住建窗口合并办理。
2. 取消社会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对于园区小型工业投资项目(不含消防特殊工程)、建筑面积小于800㎡的城镇私人建房、投资额较小(400万元以内)且不含桥梁、隧道的市政工程、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等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
解读:浏阳市住建局进一步缩小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对园区的小型工业项目(不含消防特殊工程)、城镇小面积的私人建房(小于800㎡)、投资额较小((400万元以内)且不含桥梁、隧道的市政工程、市政设施提质改造工程等项目可不进行施工图审查,以此提高办事效率。
3. 全面推行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告知承诺,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施工许可容缺办理。
解读:浏阳市住建局于6月25日先行在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行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容缺许可、先行办理”审批服务,之后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告知承诺,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施工许可容缺办理。目前在办理施工许可过程中可实行的承诺事项为四项:
开工条件审查未通过,但安全可控的项目可承诺整改;
农民工保证金缴纳针对优秀施工企业可实行承诺制;
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可实行承诺;
施工排水许可,可实行承诺。
03 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严格建筑市场监管
1. 加强对违法建筑的巡查力度。
解读:浏阳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制度要求,对全市在建项目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施工许可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加大诚信监督管理,重点对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的施工许可建设项目,在限期内检查到位,对未按时落实承诺内容、要求和标准的建筑工程项目,可撤销已核发的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将其失信行为在浏阳住建监管平台记录不良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解读:浏阳市住建局建立浏阳住建监管平台与全市建筑市场“红黑榜”综合管理制度,重点对已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的施工许可建设项目拒不履约的在浏阳住建监管平台记录不良行为,同时在“黑榜”登记其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3. 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日常检查以及季度考评。
解读:对全市在建项目实行质量安全监督日常检查和季度考评,对于未按图规范标准施工的行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停工。
4. 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解读: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违法违规项目,将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建筑工程主体未完工的责令补办施工许可手续;对建筑工程主体已完工、已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补办施工许可手续,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未办理的工程项目,将不予受理消防验收、备案申请等相关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律不予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其行为在浏阳住建监管平台记录为“不良”,视情况给予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资质。
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明(不含园区非消防特殊工程的小型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其进行建筑施工的,处以3万元罚款,并将其行为在浏阳住建监管平台记录为“不良”。
监理企业在建设单位未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明(不含园区非消防特殊工程的小型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其进行建筑工程监理的,将其行为在浏阳住建监管平台记录为“不良”。
来源 浏阳日报
责编 江卉 丨 审核 罗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