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这家物业公司被罚

2020-01-11   FM896鄂尔多斯之声

提到物业公司给大家的印象是维护小区环境、确保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等积极形象,然而,东胜某物业公司在却做了这样的违法行为。


近日,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筑垃圾中队接到群众举报,有三轮车将建筑垃圾倾倒在东赫世纪星城内开始焚烧,整个小区烟雾弥漫、气味刺鼻。


接到举报后的第一时间,执法人员立即驾车到达事发现场,映入眼帘的是漫天飞舞的焚烧残渣,随之而来的便是那刺鼻的有害气味。执法人员拦下了那辆正在倾倒的三轮车,从驾驶员口中得知,原来是小区物业公司为了省钱省力,将本该倾倒在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小区业主装修垃圾和地库装修垃圾,拉到小区二期工程的空地上焚烧。


随后,执法人员联系了小区物业经理,告诉其这种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违反了《城市垃圾建筑规定》第十五条。物业经理也意识到了自己错误,愿意配合执法局工作,叫来了保安人员将明火扑灭,用铲车将焚烧的垃圾掩埋,物业经理承诺等火彻底灭了,就将焚烧过的建筑垃圾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场。随后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相对人贰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过程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开展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是整治,城郊结合部环境问题,特别是领导调研指出的垃圾乱倾倒问题,我们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来源:东胜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