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司法局、发改委、商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办理业务通知

2020-02-04     南城县广播电视台
南城县司法局、发改委、商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办理业务通知

南城县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办理公证业务的通知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根据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切实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将于2020年2月3日起暂停全县公证业务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县公证处,暂停办理窗口业务。

二、暂停全县公证业务。

三、恢复办理上述业务的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届时由县司法局及时通知。

温馨提示:对于近期需要办理公证业务的市民朋友,请拨打咨询电话:南城县公证处:李小红 13879407457,罗小英 13970429430。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恳切地提醒您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切实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南城县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

南城县发改委关于疫情防疫期间简化项目备案程序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为方便疫情防疫期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南城县发改委实行如下简化程序:

1.业主登录《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填写备案申请。

2.业主将《备案申请报告及承诺书》、项目法人身份证、“多证合一”证照的复印件发至微信号:love873737985,或联系庞聪:18516698780。)

3.经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4.县政府公告疫情防疫结束后,业主应当一个月内递交或邮寄纸质版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发改委服务窗口庞聪收。

2020年2月3日

南城县商务局关于疫情防疫期间有关业务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为方便疫情防疫期间企业进出口备案、变更,外资企业事后监管,南城县商务局实行如下简化程序:

1.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录入企业信息,填写备案申请。

2.企业将《备案申请报告及承诺书》、项目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13970405209(赖瑜梅)。

3.经审核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作出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4.县政府公告疫情防疫结束后,企业应当一个月内递交或邮寄纸质版材料至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商务局外经贸科513室赖瑜梅收。

2020年2月3日

来源:南城县司法局、南城县发改委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aNaD3AB3uTiws8Kzom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