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2019-12-16     大庆论坛

房屋过户问题

近日网友“mjy0625”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现有父母共有住房一套,刚满2年。父亲去世了,母亲想把房子过户给我,需要怎么办理?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您可以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申请转移登记。 在进行公证或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需要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商首次登记告知书等)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房屋交易契税、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房屋买卖合同
6.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在未进行公证或未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需要提交: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8. 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公告9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结。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ZwkDm8BMH2_cNUgEl4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