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基本农田违建?拆

2020-04-14     视听文山

近日,砚山县对两宗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约300㎡。

行动当天,由砚山县八嘎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大队、县水务执法大队等多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小分队早早来到位于八嘎乡竜所村委会湾子寨水库坝堤上李某、王某的两处住宅,拉起安全警戒线,疏散转移道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到安全位置,在帮两家人搬离房屋的杂物之后,上午10时许,随着挖机轰隆的作业声,两处违章建筑开始进行拆除。

参与此次行动的八嘎乡武装部部长赵鹏基向记者介绍说,经过多次调查核实,此次拆除的两栋房屋长期非法侵占部分水库坝体,同时还在属于国家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土地上非法建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砚山县处置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发〔2020〕3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赵鹏基还告诉记者,上述两栋建筑物不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他们在依法上报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后,对两处房屋采取拆除的处理结果。而且在拆除工作的前夕,当地党委政府也做了充分的思想工作,就建盖房屋的相关法律法规给这两家人和该乡的其他群众做了详细的讲解,采访中,很多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两违”建筑的拆除工作共出动100余人,两栋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共有190平米,建筑面积约300平米。此次行动将有效遏制砚山县八嘎乡辖区内的“两违”乱象,同时也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了砚山县严厉打击“两违”的决心。

砚山台:张卫姣

编辑:王云霞 郑泽娅

制作:王南 黄荷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OiwenEBiuFnsJQVvt6Z.html